在两年多里为顾客转账逾146万元到缅甸,通过汇率差价和收取服务费赚取约1万5086元,便利店的缅甸籍老板因无照经营被判坐牢10周。他在假释期间犯案,因此须额外坐牢5天。

入狱的便利店老板是55岁的敦乃东(Htun Naing Thaung)。也是新加坡永久居民的他面对一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和一项外币兑换与汇款业法令的控状,他早前已认罪,星期五(1月2日)在国家法院被治罪。

根据案情,被告在柏龄大厦(Peninsula Plaza)开了一家名为Aung Chan Myae Trading的便利店,妻子明敏幸(44岁)帮忙经营。

2019年前后,被告的缅甸籍员工迪哈昂(36岁)提议为便利店顾客提供汇款服务,被告明知从事汇款行业得有执照,却还是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接受了迪哈昂的建议。

迪哈昂原本就持有缅甸银行的户头,他通过为缅甸用户提供转账服务的应用WavePay处理汇款,被告会定期为户头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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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吸引顾客,被告提供的汇率比线上汇率更优惠。妻子负责接待上门的顾客,询问汇款金额,并记录顾客指定的缅甸收款地点。

顾客交付新币现金后,迪哈昂会使用WavePay把缅币汇给顾客指定的收款人。每笔交易完成后,他们会开收据给顾客,列明缅甸收款人的手机号码、新币和缅币的金额、收款方式和交易日期。

调查显示,被告每笔汇款会收取2至5新元的服务费,工作日一般经手的金额为400元至500元,周末则高达5000元。2019年8月22日至2021年11月期间,三人为顾客进行了2890次、涉及146万4230新元的汇款。通过汇率价差赚取相等于汇款总额约1%的利润,外加服务费,三人从中获利约1万5086元。

控方早前指出,被告等人为牟利无照经营生意,被告负责每日与妻子和员工沟通,并确保员工户头内有足够余额,促请法官判他入狱10周至11周。由于他在假释期间犯案,控方建议判他额外坐牢5天。

被告求情时说,他育有四名孩子,最小的年仅6岁,仍需抚养孩子,恳请法官轻判。(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