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两名亲生儿子,包括捏胸、罚跪,用藤条鞭打等,长子还是特需儿;47岁男子早前认罪,现被判入狱15个月。
被告共面对八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他在去年12月承认其中三项,余项交由法官星期五(1月2日)下判时纳入考量。
受害的两兄弟现年分别15岁及11岁。为了保护未成年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姓名。
根据案情,被告与前妻育有二子,而长子患有高功能自闭症。一家四口2015年移居国外,2019年搬回新加坡。
前妻在2024年5月向警方报案,指被告过去五年对孩子施以暴力,且变本加厉,施暴方式包括踢、打、捏、鞭,有时甚至出动皮带和电线为工具,也处罚孩子下跪或不准吃饭。
2020年2月或3月前后,被告管教长子时捏他的胸口,在长子身上留下淤伤,补习老师偶然间发现,一问之下得知是他父亲所为。补习老师认为不寻常,于是拍下伤患照片。
2021年4月,被告被幼子的行为惹怒,令幼子脱裤面壁,多次用藤条鞭打孩子的臀部和腿部,在孩子身上留下藤条印和擦伤印。
2024年1月初,被告又因长子举止粗鲁而动怒,出手打了儿子的手臂和大腿,还抓起吸尘器杆子恐吓要打下去,被妻子及时制止。他也罚儿子跪在地上,儿子身上因此留下淤青和抓痕。
被告的前妻在2024年1月带着两个儿子搬到姐妹家暂住,过后向儿童保护中心求助,并在社工的建议下于同年5月30日报案。
前妻报案前被告已自行报案 坦承管教儿子过度使用暴力
前妻报案的两个月前,即2024年3月23日,被告也自己报案,坦承在管教儿子时过度使用暴力。
控方早前指出,虐童案的犯案者须严厉处置,以起阻吓作用。一时涌上的愤怒或烦躁,都不能成为虐童的借口。被告对儿子造成的伤害不小,且犯案持续一段时日,因此促请法官判他坐牢16至18个月。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所为并非无缘无故,也不是出于恶意,而是在管教孩子时犯下的错。被告是尽心尽力的父亲,也愿意为孩子牺牲,曾因长子病情放弃事业移居海外。被告为照顾儿子做出的牺牲,还曾被媒体报道。
律师解释,被告打孩子的起因,包括长子对母亲无礼又拒绝道歉、被训斥时不顺从,以及幼子在游乐场推搡其他孩童,被告认为有必要严加管教。被告承认反应过度,但他只是为了管教孩子,他在意识到失控后主动报警,表现出悔意,恳请法官轻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