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个人PayNow账户名称改成公司名称,半年72次冒充公司收款挪用逾9万元,女佣中介助理经理入狱20个月又两周。
马来西亚籍被告蔡松林(45岁,译音)星期一(1月5日)承认一项欺骗的罪状后被判入狱。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在一家女佣中介公司担任助理经理,负责联系客户、推销公司服务,并向客户收取押金及处理经费。
案情显示,约在2024年9月,被告萌生把支付给公司的款项转入自己银行账户的想法。于是,他将自己的PayNow账户名称更改为公司名称,然后用自己的PayNow账户生成二维码,让客户扫码付款。
客户扫描二维码进行PayNow转账时,会在收款人一栏看到公司名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款项转进被告的个人银行账户。
从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3日,被告以相同手法行骗,72次诱导40多名公司客户将总计约9万2508元转进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每次的转账金额介于50元至3500元不等。
向公司付款 掩饰挪用行为
为了制造自己给公司带来收入的假象,被告在这期间把3816元转进公司账户。
2025年3月6日,被告的上司质问他销售记录与实际收入之间的差异。起初被告谎称客户付款不准,但在上司说要向客户核实时,被告才承认挪用款项。
在上司的要求下,被告隔日偿还1万元。上司随后报案,被告被捕。
控方指出,被告精心策划,欺骗客户和公司,滥用并辜负了客户和公司予以他的信任,因此建议判处他17个月至18个月监禁。
法官下判时指出,本案涉及的金额相当大,并存在加重情节,如违反信任和故意更改PayNow名称行骗。判决旨在起到警示作用,保护新加坡数字支付系统不受滥用。(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