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男子在快速公路行驶时超车和转换车道时,没有留意路况而撞上电单车,导致35岁骑士伤重不治,男子因此被判坐牢18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被告蔡恩强(59岁,译音)早前承认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星期一(1月5日)在国家法院被治罪。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23年11月20日早上约8时11分,地点在朝机场林荫道方向的泛岛快速公路,25.5公里附近的路段。丧命的电单车骑士是35岁的莫哈默祖尔米。

根据案情,被告原本在安娜武吉立交桥第三条车道行驶,死者在第一条车道骑行。被告案发前加速,超越在第二条车道行驶的一辆罗厘后,没有留意路况便驶入第二条车道。

不巧的是,死者刚好转换车道,已经从第一条车道驶入第二条车道。被告超车后改换车道,撞上已完全进入车道的电单车,导致死者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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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过后在昏迷的情况下送院治疗。他蒙受的伤势包括创伤性脑损伤和多处肋骨骨折,隔天(21日)晚上约10时37分宣告不治,死因为头部和胸部受伤。

案发路段的时速限制为80公里,但车内记录仪画面显示,被告当时的时速约为106公里。

调查揭露,被告超车时,罗厘没有打右转的信号灯,交通适中,被告从罗厘左边超车的举动已经违反交通规则。

被告事后告诉警方,由于右侧阳光刺眼,他才没有留意到死者。

控方指出,被告超速之余,还在没有查看路况的情况下转换车道,而他当时也没有需要超车的理由。另外,死者在事发时已驶入车道,被告在阳光刺眼的情况下更应谨慎驾驶,因此促法官判他坐牢21个月至23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