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男子为赚外快,替他人运送电子烟和配件,每趟可获得10元报酬,他在一次准备送货时被人赃并获。卫生科学局重新审核所有电子烟案件的判刑立场后,将原本一周监禁和罚款的量刑建议,提高至12周监禁和罚款。
考虑到被告选择认罪及其他因素,国家法院法官郑惠兴最终判他坐牢八周。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充当了主谋与买家之间的中介,使得主谋难以追查。控方则指出,电子烟问题日益严重,对年轻群体造成影响,也对公共健康构成隐患,这类违法行为同样难以被侦查,因此刑罚必须起到阻吓作用。
不过,法庭在量刑时须考虑到整个法定刑罚的范围,控方提出的判刑框架,可能导致多数案件的判刑集中在法定刑期范围的上半区,而本案中要求的12周已达到最高刑罚的一半。法官认为,被告若是经由审讯被定罪,恰当刑罚是三个月监禁,考虑到被告选择认罪,因此判他坐牢八周。
根据法令,持有用以销售的电子烟若罪成,可被判最长六个月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万元,或两者兼施。
这起案件的被告杜淳继(29岁,音译),共面对四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的控状。他被指以贩售为目的,持有约1639支电子烟和165个烟弹等。他在星期三(1月7日)承认其中两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当局加大打击力度后重新审视电子烟案件
卫生科学局主控官原本的判刑立场为一周监禁和罚款1500元,但继政府宣布将把电子烟当成毒品问题应对,加大打击力度后,当局在整体上重新审核所有电子烟案件,现将判刑立场改为12周监禁和罚款3000元。
黄循财总理在去年的国庆群众大会说,考虑到未来电子烟可能含有其他毒品或有害物质,政将把电子烟当成毒品问题应对,全面升级执法,以及加强公共教育,监督和协助电子烟成瘾者等行动,加大打击力度。
另外,国家法院法官去年曾就电子烟相关案件,指示卫科局在整体上重新审查当局的量刑建议,不仅是针对涉及丧尸烟弹(Kpods)的罪行,也包括一般电子烟的案件。
主控官在庭上提及黄总理在群众大会做出的宣布,并同时指出,基于电子烟相关罪行日益普遍,以及政府与司法机构的指示,当局重新审核判刑立场。新的判刑框架包括销售或以销售为目的持有超过20个电子烟,便达到监禁门槛,而刑期将以涉及的电子烟数量挂钩。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自去年3月便向法庭表明有意认罪,控方起初的判刑立场为一周监禁,如今大幅提升至12周。
被告的代表律师指出,被告由始至终配合调查,没有造成任何延误,且没有证据表明被告涉及团伙、跨国犯罪或与依托咪酯有关的违法行为,控方大幅调整量刑建议,缺乏明确依据,恳请法官判处罚款。
根据案情,被告在案发时是一名助理工程师。他自2024年2月起开始“兼职”运送装有电子烟的包裹,每趟可得10元酬劳。
2024年9月2日,卫科局接获通报,称一家公司收到一批装有超过1500个电子烟的货物。执法人员隔天突击取货地点,发现被告正把包裹装到汽车的后车厢。
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后逮捕被告,并从被告车内搜出用于贩售的1639个电子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