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病人能得到更好的照护,《医疗信息法案》允许护联局或公共医疗机构获取国家电子医疗记录以外的病人基础信息和联络方式,以便跟进和提供社区护理服务。
星期一(1月12日)在国会三读通过的《医疗信息法案》,除了规定所有医疗服务提供者须将患者的关键健康信息列入国家电子医疗记录外,也允许隶属于卫生部的护联局获取病人的一些非关键信息。
数码发展及新闻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陈杰豪说,法案将为机构之间共享非关键健康信息提供额外渠道,更好地支持健康SG等全国健康计划。
目前,护联局可以向社区健康伙伴提供信息,方便他们接触年长者,为他们提供照护或友伴服务。法案生效后,公共医疗机构可以在没有取得病人授权的情况下,将他们的基础信息和联络方式分享给护联局。
陈杰豪举例说明,72岁的林先生患有糖尿病,在妻子过世后一直独居,由于没按时去综合诊疗所就医,难以有效控制病情。他没按时就医也导致综合诊疗所无法取得他的授权,将他转介给社区伙伴跟进,给予帮助。
有了这个新法案后,一旦综合诊疗所评估确定林先生需要社区支持,就可将他的联系方式以及是否患慢性病等健康风险指标提供给护联局。这样一来,护联局可主动联络林先生,鼓励他关注健康,并在必要时帮他对接支持服务,避免他因孤立无援而健康恶化。
信息共享只用于支持继续照护 仅限于公共医疗机构和护联局
陈杰豪强调,信息共享仅限于特定实体之间,所共享的信息只能用于支持继续照护或推广全国健康计划等特定用途;此外,可分享的信息类型受限,不包括病人的具体病症。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可以不经病人授权就可共享非关键信息。
目前,可相互分享信息的实体仅限于公共医疗机构和护联局,其余政府机构仅可披露信息,而不能获取。
议员祖安清心(丹戎巴葛集选区)询问,未来法案是否会允许如活跃乐龄中心等更多社区伙伴共享这类信息,或扩大用途。
对此,陈杰豪回应说,卫生部会仔细评估这些情况,包括社区伙伴能否满足相应的网络与数据安全的要求等。未来如果涵盖更多实体,卫生部会公开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