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律师知法犯法,发短信通知私烟犯罪团伙销毁证据,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王炳汶与黄宏胜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但被驳回,分别入狱一年和七个月。

高庭法官符晓平星期五(1月23日)发表上诉裁决时指出,律师应协助法庭维护司法与正义,一旦律师触犯法律,这将直接冲击律师专业应秉持的荣誉与诚信。因此,她认为法庭必须给予严惩以起阻遏作用。

至于控方要求将两名律师的监刑加重到24个月至30个月,法官觉得现有的监刑已足够,为此驳回控方对刑罚的上诉。法官批准两人展期至2月23日才入狱服刑。

王炳汶(69岁)和黄宏胜(38岁)都是王炳汶律师馆的律师,王炳汶是黄宏胜的上司。两人各面对一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的控状,被控时皆表明不认罪,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处罪名成立和入狱。

两人所犯下的罪行与一个私烟团伙有关。私烟团伙的三名成员在2019年5月3日被控上庭,其中一人萨瓦古玛委任王炳汶律师馆,由黄宏胜代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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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5月10日,黄宏胜代表萨瓦古玛出庭聆讯。黄宏胜当天收到王炳汶发来的短信,询问“水牛”(buffalo)的情况,并指客户像阿窿般催他要答案。“水牛”是指从马来西亚载私烟入境新加坡的罗厘。

黄宏胜回复说,他跟阿文(团伙的一名成员)了解最新情况,“水牛”已经穿帮,“工厂”目前安全。“工厂”是指团伙卸货的地方。

黄宏胜也在短信中说,当局迟早能追查到“水牛”和“工厂”,因此要尽快将“工厂”清空。王炳汶接着将这一短信转发给私烟团伙,并叮嘱对方“读完后把短信删除”。

控方指王炳汶和黄宏胜知道这些短信等于是通报犯罪团伙销毁证据,内容显然与赃物有关,而这也解释王炳汶为何要叮嘱对方读后删除短信。两人因此有意妨碍司法公正。

诉方:私烟调查已完成 不算企图妨碍司法公正

王炳汶通过律师上诉时称,当时警方已完成涉及私烟的相关调查,为此把剩下的私烟销毁并不犯法,他也不算是企图妨碍司法公正。不过,法官认为,尽管其中几名团伙成员已被控,没有证据显示警方接下来不会做进一步的调查,重点是被告知道团伙涉及违法活动,他让团伙赶紧销毁赃物,试图阻碍司法公正,这就构成了犯罪行为。

至于黄宏胜辩称自己只是按照上司的指示办事,法官同样不接受这个上诉理由。在她看来,即使黄宏胜年纪较轻和没有王炳汶那么有经验,他的短信内容显示他知道“水牛”和“工厂”的含义,以及提议将“工厂”清空是违法的。为此,法官认为,裁定两名被告企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是正确的判决。(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