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重型车辆的驾驶员涉嫌超速,将于星期二(1月27日)被控上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26日)晚上发文告说,11名介于29岁到60岁的男子,在2025年10月至11月间,涉嫌超速驾驶重型车辆 ,而且车辆也没有安装限速器。
10月12日,一名29岁男子涉嫌在往兀兰的武吉知马快速公路上,以时速73公里驾驶巴士,超过巴士60公里的时速限制。
10月13日,一名46岁男子涉嫌在往泛岛快速公路的武吉知马快速公路上,以时速77公里驾驶巴士,超过巴士60公里的时速限制。
10月22日,一名60岁男子涉嫌在武吉知马路上段往金文泰路的方向,以时速57公里驾驶水泥车,超过水泥车时速40公里的限制。
11月2日,一名37岁男子涉嫌在往大士的泛岛快速公路上,以时速73公里驾驶巴士,超过巴士60公里的时速限制。
11月5日,一名54岁男子涉嫌在往泛岛快速公路的淡滨尼快速公路上,以时速76公里驾驶自卸卡车,超过自卸卡车时速60公里的限制。
11月6日,一名53岁男子涉嫌在往巴特礼路的巴特礼东路上,以时速54公里驾驶水泥车。同一天,一名54岁男子也涉嫌在同一路段,以时速63公里驾驶水泥车。两者都超过水泥车时速40公里的限制。
11月8日,一名46岁男子涉嫌在往东海岸公园大道的泛岛快速公路上,以时速75公里驾驶巴士,超过巴士时速60公里的限制。
11月12日,一名42岁男子涉嫌在往兀兰的武吉知马快速公路上,以时速75公里驾驶巴士,超过巴士60公里的时速限制。
11月14日,一名38岁男子涉嫌在往巴特礼路的巴特礼东路上,以时速68公里驾驶拖车头,超过拖车头时速50公里的限制。
11月30日,一名53岁男子涉嫌在惹兰布罗往西海岸路的方向,以时速81公里驾驶巴士,超过巴士时速60公里的限制。
这11名男驾驶员将于星期二,在抵触公路交通法令下的超速罪,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违例者可被判处最高1000元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三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处最高2000元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违例者也可能被吊销各级驾照。
文告指出,超速驾驶依然是本地交通意外的主要导因之一,提醒公众为了自己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遵循路上的最高限速。
当局强调,根据现有法令,最高装载重量超过1万2000公斤的大型车辆必须安装限速器。如果这些车辆被发现超速,则须接受强制检查,确认限速器是否在正常运行状态。违规者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最高1000元,或坐牢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所有在2018年1月1日前注册、最高装载重量介于5001公斤至1万2000公斤的罗厘,须在2026年1月1日前安装限速器。
下一阶段安装限速器的法定期限为2026年7月1日,适用于在2018年1月1日前注册、最大载重量介于3501公斤至5000公斤的罗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