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97岁商人欲娶交往50年的公司女秘书,但遭家人反对婚事。商人次子甚至入禀法庭,要求法官裁定父亲丧失心智能力,无法为自己的人生大事做独立决定。
不满家人阻止他晚年再婚,商人愤而修改遗嘱,不让次子与孙子继承遗产,同时把儿孙告上法庭,向次子追讨380万元款项,并要孙子搬离他的住宅。
家事法院审理有关商人心智能力的申请后,裁定商人具备做决定的心智能力,并且没有受女秘书或其他人的不当影响,为此驳回次子的申请。
舒芭(Shobha Nair)法官在本月发出的判词中提醒,人们往往对年长者的认知能力有先入为主的假设,但心智能力法令已清楚说明,不能单凭年龄、长相,或某方面的行为来断定对方缺乏心智能力。
法官希望人们放下成见,别去猜测一名97岁的长者为何再婚,“只要确认当事人具备心智能力,我们就必须尊重他的决定”。法庭终究所须定夺的是,商人的决定是否出于个人意愿,而非去评断他的决定是否符合道德与逻辑。次子已对这项裁决提出上诉。
根据判词,商人在1960年代白手起家,设立化学制造公司,至今仍是公司董事。他在1950年结婚,育有三名儿子。判词没有揭露本案当事人的名字。
1971年,商人与公司秘书有婚外情,生了一个孩子。商人的妻子知情但没有离婚,她在2014年过世,两年后秘书搬去与商人同居。当时,商人的孙子(即次子的儿子)与他的家人也住在同一栋房子。
2021年中,秘书通知商人的家人,两人将在同年6月11日结婚。儿子们知情后召开家庭会议,双方在会议上吵起来;秘书说自己是天主教徒,所以想与商人结为合法夫妻,但若得不到商人家人的支持,她会离开这个家庭。
随后,次子入禀家事法院,要求法官裁定商人不具备为自己做主的心智能力。根据诉方的说法,商人于2017年9月在家中跌倒后,心智能力大不如前,可能患有失智症。同时,商人的孙子向法院提呈通知书,表示反对这桩婚事,但孙子之后撤销这项通知。
商人知道儿孙采取法律行动后大发雷霆,他在遗嘱增设条件,次子与孙子若不撤销法律行动,就无法继承任何遗产。商人也下令把孙子赶出家门,不准继续住在商人的房子。商人也发起两起民事诉讼,分别向次子追讨属于公司的一笔380万元款项,以及起诉孙子拒绝搬离。这两起官司仍在审理中。
但诉方坚持,商人是在他人唆使与摆布的情况下,才会做出这些反应。次子也称,他与父亲见面时,后者看似不记得自己已就决定修改遗嘱一事通知儿孙。诉方要求法院以商人失去心智能力为由,裁定他签署的文件,包括持久授权书与遗嘱补遗等无效。
法官:父亲再婚儿子再感受痛苦是案件核心
不过,法官审理案件后认为,诉方的立场缺乏说服力。他指出,次子称父亲在2017年跌倒后失去心智能力,但父亲在2019年升他为公司总经理时,次子却没有质疑这项决定。
另外,根据商人与孙子见面时的录音内容,商人并不像诉方所说的,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法官认为,一些年长者说话反应比较慢、需要别人重复说话内容,或显得有点意识模糊等,这些可能只是与年龄有关的衰退问题,未必是年长者已经失去心智能力,这必须得交由专人来做正确评估。
不同医生在评估商人后认为,尽管商人有轻度认知障碍,例如短期记忆力下降,但他仍具备理解重要信息、权衡利弊和做决定的能力,包括签署持久授权书、修订遗嘱内容、转移资产,以及同意和谁结婚等。法官采纳这些医生的意见,裁定商人仍具备为自己做主的心智能力。
法官也指出,商人与秘书之间的感情维系超过50年,比许多婚姻还持久,没有证据显示秘书是为了骗取商人的钱财才和他在一起。法官觉得,儿子们当年看着父亲搞婚外情,难免感受到母亲经历的痛苦,数十年后父亲选择再婚,他们再次感受到那份伤痛,并且不愿父亲做出会改变家庭现状的决定,这是本案的核心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