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涉在地铁车厢内乱吐水,令乘客纷纷闪避,星期三(1月28日)早上被控公共滋扰罪。
这起事件发生于1月16日,地点在一列从蔡厝港站开往武吉甘柏站的地铁列车上。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一名身穿花衣黑裤的妇女,手持矿泉水瓶,在车厢内不断做出喝水又吐水的举动,短短46秒内乱吐水约10次。视频画面显示,车厢地面满是水渍,妇女甚至一边转圈一边吐水,周围乘客纷纷退避,与她保持距离,避免被水喷到。
其间,一名女乘客挺身而出,想从花衣妇手中夺走水瓶,但花衣妇不允,还朝对方泼水。瓶中水已所剩无几,仅有少量水滴溅到对方身上。
花衣妇星期三早上以公共滋扰的罪名被控上法庭。根据控状,被告为37岁的韩美珍(译音),她被指16日早上约8时,在列车上向一名黄姓女子吐水,行为对受害者及公众造成滋扰与不适。
据媒体报道,被告星期三早上戴着口罩,通过视频面控。控方申请将她还押心理卫生学院接受评估,法官令将她还押两周,案展至下月11日过堂。
被告在庭上询问是否可获保释,法官回应说目前不行,将在两周后再评估相关情况。被告也称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并会控制焦虑发作,避免重犯。
根据法令,公共滋扰若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元、或不超过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