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送货员向各处熟食中心的525个小贩摊位收钱后,拿去还债和赌博,为了不被揭发,还把发票改成“欠款账单”开给摊贩,半年内失信公司超过6万3000元。
被告洪国明(53岁,译音)面对两项失信罪,他星期二(1月27日)承认其中一项,被判坐牢13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自2002年就是Union LPG(现为优联燃气Union Gas)的送货司机,犯案时月薪3000元。
被告的工作是负责把液化石油气(LPG)运送到五个熟食中心,其中包括勿洛第216座熟食中心、芽笼士乃巴刹与熟食中心、海格路巴刹与熟食中心、武吉知马巴刹与熟食中心和马西岭小贩中心。
被告也负责每周到那些使用公司LPG的摊位,索取液化石油气表读数,并向摊贩开发票和收取现金款项,随后再把钱存入公司的银行户头,并拍下收据照发给公司的会计。
有些摊贩因为经济困难无法马上付款,被告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开“欠款账单”,并在日后才收取相应的现金款项。
调查揭露,被告向银行和大耳窿借钱,为了还债,他私吞从摊贩处收到的钱。
2024年4月到9月期间,被告一共向525个小贩摊位收了6万3183元9角3分,他把这些钱都拿去还债,部分则用于赌博。
为了不被发现,被告向摊贩收钱后,并没有给摊贩开发票,而是开出“欠款账单”。大部分摊贩无法分清发票和“欠款账单”的区别。
直到2024年9月4日,公司销售经理报警,指公司发现被告开出超过6万元的“欠款账单”,与被告对质时,被告才承认把钱私吞。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1月28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