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艺人陈之财开车时因走错路,突然向右转换车道,导致后方的一辆电单车来不及闪避,21岁男骑士受重伤。他因此被判入狱五天,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五年。

现年63岁的陈之财早前1月14日被控一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他于星期四(1月29日)下午在国家法院认罪。

身穿白色上衣的陈之财面判后在面对媒体时眼眶泛红,他向伤者致歉并说:“我一向非常尊重司法程序,这次事件提醒我留意交通安全非常重要。”

陈之财被判刑后在离开国家法院时眼眶泛红,向伤者致歉。(张俊杰摄)
陈之财被判刑后在离开国家法院时眼眶泛红,向伤者致歉。(张俊杰摄)

这起车祸发生在2025年3月4日中午约12时零9分,地点是亚逸拉惹快速公路(AYE)往中央快速公路(CTE)方向的路段,伤者是一名21岁男骑士。

根据案情,陈之财当时在第四条车道行驶。案发路段共有四条车道,第一和第二条车道朝往中央快速公路和实里达快速公路,第三和第四条车道则朝往岌巴路。第二和第三条车道之间有白色斜线条纹的人字形标记(chevron mar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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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字形标记主要出现在快速公路出口前或支路进入主路处,用于划定中立区(Neutral Area),指引车辆正确分流或合流。车辆不得驶入或跨越,否则将面对罚款与记罚分。

陈之财原本打算朝中央快速公路的方向行驶,在分叉路发现走错车道后,将车速减慢至几乎停止。在第四条车道的他让第三条车道的车辆驶过后,也开始要进入第三条车道。就在这时,在第四条车道行驶的伤者来不及闪避,撞上陈之财的车子。

陈之财事后停车协助伤者,伤者随后被送院治疗。伤者的右手及手腕骨折,动手术两天后(3月6日)出院,拿了99天住院假,但没有留下永久伤势。

陈之财的代表律师是来自赢必胜法律事务所的陈俊良与黄国彦。律师求情时说,陈之财当时一时判断失误,在车祸发生后立刻停车,并配合调查。

律师也说,陈之财是公众人物,除了面对法律惩罚,也必须面对公众舆论。他自面控后遭受严厉指责,也因此错失很多机会。他在面控后立即表示有意认罪,恳请法官判他不超过3000元罚款,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不超过五年。

控方要求的刑罚为罚款3000元至5000元,以及吊牌五年。

法官:若遵守交通规则 可避免车祸

国家法院法官何旭明下判时说,陈之财若遵守交通规则,在下个合适的出口驶离,便可避免车祸的发生。但他却选择当场转换车道,违规跨越人字形标记。他的行为存在很大程度的疏忽,他让第三条车道的车辆通过后,猛然转换车道,显然并非一时没有注意。

另外,伤者事后须接受手术和住院两天,并拿了99天住院假。因此,法官不认同控辨双方要求判处罚款的立场,认为有必要判处监禁。

陈之财闻判后通过律师,以处理工作和农历新年即将来临为由申请延期服刑,获法官批准,延至3月9日开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