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庭的执行判决令出现错误,一名男子在判刑当天就获释,没被送入狱。这项错误很快就被发现,男子过后自愿到法庭报到,服完刑期。

STOMP网站星期四(1月29日)报道,32岁男子穆罕默德•法图尔拉曼(Muhammad Fathurrahman Bin Mohd Adzlan)投稿,说自己可能是本地“意外”获释出狱的首例。

据男子透露,他去年7月因在白沙一带与警员发生冲突,而被控上法庭,他当时认罪。

新加坡法庭发言人答复STOMP网站的询问时说,男子于2025年10月27日在国家法院(State Courts)被判刑,两项罪名共判监禁32个星期。

发言人解释,执行判决令(Warrant of Commitment)文件出了错,原本应该分开执行的刑期,被记录成同时执行,合计为监禁20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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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考虑到男子在被捕后羁押的时间,在判刑当天就释放了他。

执行判决令出现的错误很快就被发现,法庭联络男子后,男子于10月31日自愿到法庭报到,服完剩余的刑期。男子目前已经刑满出狱。

发言人强调,男子被拘留和服刑的总时长,符合法官所判的刑期。男子没有因为执行判决令方面的失误,而多坐牢或少坐牢。

发言人还说,国家法院高度重视这起事件,并展开全面检讨;也已改进工作流程,以防止类似行政错误再次发生。

执行判决令出现错误的情况,过往也曾经发生过。一名涉及非法放贷的囚犯2008年被判刑,鞭刑原本只有五下,但他多挨了三鞭。

另外,一名罗厘司机因鲁莽行为危害他人生命,及没在发生车祸的24小时内报案,于2020年1月被判刑。尽管他已经缴清罚款,却得额外坐牢两天。国家法院过后向司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