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名新加坡籍前策安人员在过去四年分别涉嫌犯下严重失信、接收漏税香烟、妨碍司法公正或持有电子烟等罪行被控。这是贪污调查局历来提控策安人员中,单次涉案人数最多的案件。

涉案的12男1女年龄介于31岁至47岁,他们星期五(1月30日)早上被控,各面对1至15项控状,共涉及72项控状。

贪污调查局新加坡关税局卫生科学局发出联合文告说,被控的13名人事发时受雇于策安保安机构(Certis),当时正在履行执法工作。 

文告说,13名被告涉嫌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分别抵触包括严重失信、接收赃物、妨碍司法公正、抵触关税法令和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

在涉案的13人中,39岁的沙菲克面对最多控状,共15项罪名,包括10项严重失信,一项接收赃物和两项抵触关税法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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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告,从2019年至2022年间,沙菲克、菲特里(38岁)、艾迪里(47岁)、哈兹米(33岁)、法德利(38岁)、陈薇嫣(39岁)、菲亚罗(43岁)和哈兹(31岁)被指分别在不同场合下,挪用了各自以执法人员身份受委托保管的物品。

这些物品总值约1万8327元,包括漏税烟、电子烟、烟弹及其他违禁烟草产品。除了法德利,陈薇嫣和菲亚罗,其余五人也涉嫌串谋挪用这些物品。

2021年至2022年间,除了陈薇嫣,其余七人、苏菲安(45岁)、凯鲁(38岁)和努拉茨米(33岁)也涉嫌互相或从他人接收赃物。这些赃物包括漏税香烟和烟弹,总值约1438元。

另外,法德利、菲亚罗、陈维强(38岁)和朱民光(32岁)也被指于2022年间,分别在不同的场合下,妨碍司法公正。

法德利涉嫌在贪污调查局人员进屋调查前,将电子烟、烟弹和漏税香烟丢入单位内的垃圾槽;菲亚罗在得知苏菲安与调查人员在一起后,涉嫌删除手机中有关他挪用45个烟弹的信息;陈维强涉嫌向朱民光泄露贪污调查局的调查,并建议朱民光丢弃电子烟和烟弹;朱民光则涉嫌删除了他与陈维强的聊天记录。

除了这些罪行,沙菲克、艾迪里和法德利三名被告也面对抵触关税法令和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的罪名。

文告指出,这三人和哈兹米涉嫌于2022年被贪污调查局人员捉时,被发现持有供个人使用的电子烟和相关组件。这些物品被指是他们在工作时所起获的物品。

此外,这三人也被指和菲特里,处理安置在关卡的卫科局回收箱内的物品时,将本应销毁的不符合包装标准的香烟占为己有,供个人使用。当局后来在他们各自的住所起获这些香烟。

13名被告的案件星期五在国家法院过堂后,他们都在庭上表明有意认罪。所有案件展至3月5日进行审前会议。

策安:已审查并实施额外管控措施 绝不姑息犯罪行为

策安答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13名涉案人员在罪行被揭露后,都已不再是策安的员工。策安绝不姑息此类犯罪行为,并要求策安的执勤人员秉持最高标准的纪律和专业精神。

发言人说:“这起事件后,我们已审查并实施了额外的管控措施,以加强我们的流程。策安将毫不犹豫地对任何违反规定标准的员工采取坚决行动。”

严重失信若罪成,违例者可被判入狱最长20年,并可被额外被罚款;接收赃物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长五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妨碍司法公正若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七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购买、使用或持有电子烟的违例者,可面对最高2000元的罚款。

凡购买、出售、运输、交付、储存、保管、拥有或处理漏税货物都是严重违法行为。违例者可面对相当于逃税额40倍的罚款,或坐牢最长六年,或两者兼施。(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