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计从6月1日起,所有新出售的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须向陆路交通管理局注册,并挂上车牌,用户到时也须持有医疗证明。现有用户可从明年中开始为代步工具注册,预料从2029年起,使用未注册电动助行车者将违法。
为了减少对真正有需要者带来的不便,70岁及以上年长者,以及一些特定用户无需医疗证明。
交通部兼文化、社区及青年部政务部长马炎庆星期二(2月3日)在国会就《陆路交通和相关事项法案》二读发言时,阐述陆交局准备如何收紧对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s,简称PMA)的监管。
PMA包括电动行动辅助踏板车(mobility scooter,简称电动助行车),以及电动轮椅(motorised wheelchair)。
根据卫生科学局的分类,电动助行车属于医疗器械,进口商、制造商或批发商都必须持有卫科局颁发的有效执照。
这仅针对电动助行车,不影响电动轮椅。用户若没有医疗证明,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元,或坐牢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马炎庆强调,政策的初衷是遏制身体健全却滥用电动助行车的人。“我们的目的不是给有真正需要的人带来不便。”
2月27日起,用户可通过家庭医生、全科医生或职业治疗师完成评估并取得医疗证明。马炎庆说:“我们意识到用户向医生索取医疗证明耗时也花钱,因此采取风险管理的方式,减少对医疗系统和有真正需要者的影响。”
有鉴于此,70岁及以上用户无需医疗证明。符合特定条件的用户也豁免医疗证明:功能评估报告或严重体障评估证实日常生活在“通行”或“移动”方面须协助者、新加坡协助残障者自立局(SG Enable)的科技辅助基金(Assistive Technology Fund)获益者,以及在2月27日之前从护联中心的乐龄助行基金(Seniors’ Mobility and Enabling Fund)获益的人。
除了年长者,公众可上陆交局OneMotoring网站查询是否符合条件,无须额外申请医疗证明。
诊所评估费介于20元至150元
马炎庆透露,目前有140多家诊所可提供电动助行车使用适合性评估服务,费用介于20元至150元,视评估复杂程度而定。相较于电动助行车1000元起跳的售价,评估费用较可负担。
“我们希望用户可以理解,这么做是为确保开在人行道的电动助行车只供真正有医疗需要的人使用。”
料今年中禁售未注册电动助行车
从6月1日起,零售商展示和推销的电动助行车都须向陆交局注册。这些电动助行车须在陆交局拟定的型号清单中,并符合相关标准。
为确保顺利过渡,陆交局从2027年中起,会在社区设立流动注册站,让公众更容易注册现行电动助行车。现行电动助行车不必在卫科局的医疗机械清单中。
法案生效后 PMA时速限制6月起降至6公里
从2029年1月1日起,如果电动助行车未向陆交局注册,并挂上车牌,属违法。
一旦法案生效,所有PMA时速限制从6月1日起须降至6公里,相当于一般人走路的速度(每小时4公里至6公里)。违例者可判罚款2000元,或坐牢最高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马炎庆说,为促进过渡,陆交局会允许现行时速限制10公里的PMA,以6公里时速继续在人行道上行驶,直到2028年12月31日。到2029年,所有PMA的速度限制不能超过6公里。
根据现行规定,装载重量超过300公斤、70公分宽、120公分长、150公分高的PMA不可以上公共交通工具。法案通过后,同类超标工具从6月1日起也禁止开上人行道。违例者可被判最高1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兼施。
马炎庆说:“法案旨在便利和安全之间取得平衡,即要确保真正有需要者可以使用PMA,以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同时,使人行道更安全,避免这些工具被滥用。”
国会星期三(4日)继续辩论陆路交通和相关事项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