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9岁中国籍女游客,因涉嫌向两名国家环境局执法人员行贿,星期三(2月4日)被控上法庭。
根据贪污调查局星期三发出的文告,持社交访问准证入境新加坡的中国籍女子林琴,涉嫌于2025年9月30日,在乌节路幸运商业中心附近的非指定吸烟区吸烟被捉后,以120元贿赂两名国家环境局执法人员,企图阻止他们采取执法行动。
两名执法人员当场拒绝贿赂,并将案件移交贪污调查局处理。林琴涉嫌行贿的行为抵触了防止贪污法令。
被告在面控后并未表明是否有意认罪,但她有意聘请律师。案展3月5日再度过堂,她目前以7000元获得保释。
根据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第六节条文,任何贪污罪成者,可被判处最高10万元罚款,或不超过五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贪污调查局强调,新加坡对贪污采取严格的零容忍态度,当局会调查所有与贪污相关的投诉和举报,包括匿名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