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10年来未注册消费税,却收取逾70万元消费税,身为财务总监和董事的妇女未尽谨慎义务,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还少报37万余元收入,逃付1万多元所得税。
这名妇女是60岁的蔡思婉,她面对抵触所得税法令和消费税法令等22项控状,在星期三(2月4日)承认其中七项。法官把余项纳入考量后,判她罚款5万9000元,以及缴付约140万4893元罚金。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广告公司Mandarin Communications Pte Ltd的财务经理、Esteris Pte Ltd的董事和Wang Design Station的独资经营者。
综合所有控状,Mandarin在2013年至2018年期间,发出共745张发票,收取了69万8820元消费税;Esteris则在2013年至2022年期间发出的63张发票,以及从38项交易中收取共约2万6524元消费税。
上述两家公司案发时都没有注册消费税,因此没被授权收取任何消费税。
身为公司的财务总监和董事,被告没有尽到应有的谨慎义务,导致公司触法。
另外,被告在2014年至2019年期间申报个人所得税时,没把Wang Design的收入计算在内,六年来总共少报了37万1460元收入,因此少缴约1万3259元所得税。
控方所提控的七项控状中,两家公司收取的消费税总额约为46万3052元;被告少报的个人收入则为13万6610元,因此少缴约5245元所得税。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在案发时提交了消费税注册申请,但后来没有跟进申请情况。那数年间,被告家中接连遭遇变故,包括父亲离世、其中一名女儿患抑郁症,她与丈夫本身也面对健康问题,因而疏忽管理生意,恳请法官从轻发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