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艺人陈之财因撞伤电单车骑士被判坐牢五天,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五年。他针对刑罚提出上诉后,向法庭申请暂缓服刑,等候上诉案审理。法官把保释金提高至1万5000元后,批准申请。
现年64岁的陈之财因驾车时未注意路况,导致电单车骑士重伤,于1月29日在国家法院承认一项控状后,被判坐牢五天,以及吊销各级驾照五年。他星期一(2月2日)针对刑罚提出上诉。
案件星期五(6日)过堂时,他通过新代表律师,向法庭申请在等待上诉期间保释,以及暂缓服刑。
陈之财原本在面判后,以处理工作和农历新年即将来临为由,申请延期至3月9日服刑,获法官批准,并以1万元保释在外。
控方指出,由于陈之财已被定罪和被判监禁,要求法官提高保释金。辩方则认为,合理的保释金为1万5000元。
法官批准辩方暂缓服刑的申请,并将保释金提高至1万5000元。
陈之财在面对媒体询问时说,法庭程序目前仍在进行,不便透露更多。
陈之财:应该不会再开车 可改乘公共交通
当被问及未来是否还会开车时,陈之财回答说,他五年之后也快70岁了,应该不会再开车,并称自己有百盛卡,可改乘公共交通。
陈之财认罪时,是由赢必胜法律事务所的陈俊良与黄国彦代表。他过后重新委任律师,新代表律师为Contigo Law的王凯民和周迪顺。
控辨双方早前都要求判处罚款,但国家法院法官何旭明认为,陈之财的行为存在很大程度的疏忽,并非一时没有注意,而伤者事后须接受手术,并拿了99天住院假,因此有必要判处监禁。
陈之财闻判后面对媒体时眼眶泛红,向伤者致歉,但未表态是否上诉。他当时说:“我一向非常尊重司法程序,这次事件提醒我要注意交通,交通安全是非常重要的。”
这起车祸发生在去年3月4日中午约12时零9分,地点是亚逸拉惹快速公路(AYE)往中央快速公路(CTE)方向的路段,伤者是一名21岁男骑士。
陈之财在分叉路发现走错车道后,将车速减慢至几乎停止。就在他要转换车道时,从后方骑电单车过来的伤者来不及闪避,撞上陈之财的车。
事后,陈之财停车协助伤者,伤者随后送院治疗,右手及手腕骨折,动手术两天后出院,请了99天住院假,但没有留下永久伤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