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青年偷开餐厅雇主货车去买饮料,结果在停车场倒车时,撞死七旬老汉,之后还在警方到场前偷偷把货车开回餐厅,被判坐牢22个月,不得拥有各级执照八年。
被告穆罕默德·哈基姆(25岁)被指未谨慎驾驶导致他人死亡,面对五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星期五(2月6日)早上承认其中三项。
这起车祸发生在2025年1月2日傍晚约6时,地点是在桥北路第1座组屋楼下的开放停车场。
根据案情,死者是一名71岁老翁。被告是位于巴布达街(Baghdad Street)的一家餐厅经理,当天他在老板不知情下,拿了放在办公室的货车钥匙,打算开车到美芝路买饮料。
被告驾驶到停车场,正当倒退上卸货区时,撞倒当时正走在辅助路(service road)上的死者。
根据庭上播放的电眼画面,被告倒车时,死者正沿着走道往辅助路行走,他在步入辅助路时,并没有检查右边的车辆。当时开货车的被告在倒退时,死者正走在辅助路上,被告至少有三秒的时间可注意到被告,但却没有。
电眼画面也显示,死者当时一手推着推车篮,看似步履蹒跚走着,当他走到辅助路时,遭被告倒退的车撞到背部,结果面朝下摔倒,头部、左膝和上背部都撞击地面。
案发后,被告马上停车,随后下车查看死者。死者当时额头流血,被告回到车上相信是拿了纸巾为他止血。其他路过的行人,纷纷上前帮忙死者,也有人帮忙召救护车。死者当时还是清醒的。
不过,被告在警方抵达前,把货车开离车祸现场,回到餐厅。死者过后被送往医院,被告在晚上8时才到医院去查看死者。
由于死者情况不乐观,在晚上8时左右被转至加护病房,到了1月3日凌晨1时15分,他情况恶化,随之在凌晨1时49分被宣告死亡。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的死因是因车祸导致的颈椎损伤。
雇主否认准许被告开货车
调查揭露,被告当时并没有有效的驾照允许他驾驶货车,他当时只持有第三级的临时执照(PDL)。
被告也违反了临时驾照的规定,没有在货车的前后贴上标志,以及在没有驾驶教练在车内监督的情况下开车。
警方追踪到货车是属于被告雇主后,展开调查,雇主也否认当时准许被告开货车。
被告最后在1月3日凌晨3时10分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