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马国欠债人成诈骗团伙跑腿,被安排来新加坡提款,八个月共提取了143万元的现款,落网时两人身上共搜出36张提款卡。

马来西亚籍被告董永健(27岁)和常洋(23岁)各面对一项抵触滥用电脑法令和两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简称CDSA)的控状,前者星期四(2月12日)承认两项罪行,后者承认一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揭露,2023年9月,董永健因急用跟朋友借了钱,但到隔年2月都无力偿还,对方便介绍他一个工作机会,让他帮忙到新加坡提款。

常洋则在2024年5月,因欠了不知名人士10万令吉(约3万2200新元),也接下了同一份工作。两人都被分别加入两个名为“成功集团,车手,按钱群”,以及“2”(值班表)的群组。

2024年5月到12月之间,两名被告会通过值班表的群组,得知自己何时得到新加坡提款。他们每周会到本地提款约两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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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会根据指示,到指定的储物柜取提款卡,所有提款密码一致。

他们也会被告知提款数额,提款地点由他们自行选择,但得通过群组通知。

两被告于2024年12月5日下午2时15分,在乌节路高岛屋(Takashimaya)遭逮捕。

当时,警方从两人身上共搜出36张提款卡,以及3万4720元,另外也从储物柜找到15张提款卡。两人被控后还押至今。

调查显示,常洋在犯罪期间共盗提了逾77万元,董永健则共盗提了逾66万元。案展3月6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