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梿店头手被指和一名六旬阿叔里应外合,趁着深夜打开钱桶,让阿叔从钱桶取钱。老板查电眼发现异样,报警称损失5万元。

位于实龙岗路上段的“利陞榴梿王”老板苏女士(53岁)告诉《新明日报》,她的弟弟负责店面的运营,1月21日查看电眼画面时发现上述情况。

她说,阿叔与弟弟认识,头手则是工作约10年的员工。

“头手一般晚上9点多10点下班,但他每次留到半夜12点才走,称要帮忙晚班的同事。”

她指出,根据电眼画面,几乎每天晚上11时到12时间,阿叔就会出现在店面,甚至伸手从钱桶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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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月15日拍下的电眼画面,穿着黑衣的头手站在钱桶旁喝水时,伸手把钱桶的盖子打开后就走到一边,穿着浅红色上衣的阿叔接着过来,从桶里拿出多张10元钞票。

苏女士说,电眼只能保存10天的画面,但这10天里阿叔每天都从店里的钱桶取钱,而头手每次都在一旁,他们质问头手后,阿叔就没再出现,因此怀疑两人是串通好的。

“弟弟发现此事隔天就试探着问头手,是否有叫阿叔买东西,或是拿钱桶的钱去买酒,他都说没有。问他阿叔为何从钱桶拿钱时,他就回答不上来。”

她也指,有值晚班的同事看过阿叔拿钱,但见头手没制止,还以为是老板交代的。

苏女士事后报警,根据报案记录,失窃金额5万元。不过她也提到,不排除两人“干案”已有一年,累计的损失可能达10万元之多。

“电眼画面是榴梿淡季时拍到的,旺季的时候钱桶里面一般有上千元现金。”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报案,调查正在进行中。

阿叔否认偷窃:取买饭钱

阿叔自称是取买饭钱,并非偷窃。

苏女士指出,阿叔遇到经济困难时,弟弟往往会出手帮忙,也曾借出罗厘让阿叔送货。

记者联系上这名阿叔时,他称自己和榴梿店的员工都相熟,有时还会帮员工买饭。阿叔说取钱是用作买饭等开销,之前也是苏女士的弟弟让他直接从桶里拿钱的,并非偷钱。

“我们认识20多年,之前可能(与苏女士弟弟)有些摩擦。我也已经和调查官说了,若有需要,可以把这些钱都给回去。”

阿叔并未说明过去从钱桶里取了多少钱。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2月15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