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名重型车辆司机涉嫌超速驾驶,星期二(2月24日)将被控上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一(23日)发文告说,将被提控的14人,年龄介于32岁至55岁,他们涉嫌从去年7月至12月,在没为车辆安装限速器的情况下超速驾驶重型车辆 。

9月6日,一名34岁男子涉嫌在往东海岸公园大道的薛尔思道,以时速61公里驾驶水泥车,超过水泥车40公里的时速限制。

11月12日,一名34岁男子涉嫌在往中央快速公路的实里达快速公路,以时速73公里驾驶自卸卡车,超过自卸卡车时速60公里的限制。

11月22日,一名38岁男子涉嫌在往中央林荫道的薛尔思道,以时速68公里驾驶拖车头,超过拖头车时速50公里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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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一名52岁男子涉嫌在往大士关卡的泛岛快速公路,以时速58公里驾驶水泥车;同一天,另外两名50岁和32岁男子也涉嫌在同一路段,分别以时速56公里和57公里驾驶水泥车。三人的行车速度都超过水泥车40公里的时速限制。

12月7日,一名37岁男子涉嫌在往东海岸公园大道的丹那美拉海岸路,以时速73公里驾驶巴士,超过巴士60公里的时速限制。

12月8日,一名51岁男子涉嫌在往布莱德路的罗尼路,以时速55公里驾驶电动起重机,超过电动起重机时速40公里的时速限制。

12月9日,介于37岁和55岁的五名男子,涉嫌在往中央林荫道的薛尔思道,分别以时速介于63公里和72公里驾驶拖车头,超过拖车头时速50公里的限制。

12月10日,一名32岁男子涉嫌在实里达北连路,以时速53公里驾驶水泥车,超过水泥车40公里的时速限制。

上述14名男司机将于星期二,在抵触公路交通法令下的超速罪名被控上法庭。一旦罪成,违例者可被判处最高1000元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三个月,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被判处最高2000元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两者兼施。违例者也可能被吊销各级驾照。

文告指出,超速驾驶依然是本地交通意外的主要导因之一,当局提醒公众为了自己和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安全,遵循路上的最高限速。

当局强调,根据现有法令,最高装载重量超过1万2000公斤的大型车辆必须安装限速器。如果这些车辆被发现超速,则须接受强制检查,确认限速器是否在正常运行状态。违规者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最高1000元,或坐牢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自今年1月1日起,所有在2018年1月1日之前注册、最高装载重量介于5001公斤至1万2000公斤的罗厘,必须安装限速器,确保时速不超过60公里,否则属于违法。其他罗厘的限速器安装期限不一:2018年1月1日之前注册、最高装载重量介于3501公斤至5000公斤的罗厘,须在今年7月1日前安装限速器。

2018年及之后注册、最高装载重量介于5001公斤至1万2000公斤的罗厘,则最迟须在明年1月1日安装限速器;最高装载重量介于3501公斤至5000公斤的罗厘最迟须在明年7月1日前安装限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