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向法院申请使用他向公司清盘人取得的文件,试图再次起诉资深媒体人蔡深江与李冠芳,但被高庭斥责滥用司法程序。
高庭司法委员莫哈默费扎尔在星期一(2月23日)发出的书面裁决中指出,每一名有真实诉求的当事人,都应获得上庭陈述其立场的充分机会,但这项权利并非毫无限制,法庭也必须确保诉讼过程对答辩人公平。
商人任新武在官司了结后,打算就同样纠纷再次启动诉讼,并为此向法院要求使用一些相关文件。但司法委员认为,如果法庭准许任新武在未来诉讼中使用文件,那等于同意让他在被判败诉后“分期”打官司,破坏法庭判决的终局性原则。
法庭审案的原则是,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次诉讼中就提出完整的立场,而不是在败诉后试图更换角度,重新起诉同样的答辩人。
《联合早报》早前报道,原籍中国、持加拿大护照的任新武在2017年提供贷款,与蔡深江和李冠芳合作设立鹤鸣控股有限公司,经营的生意包括华文教学和筹办文化艺术活动等。
任新武指蔡深江和李冠芳管理不当,并且质疑李冠芳利用虚假协议卷走公司款项,为此发起诉讼向两人追讨99万元。案件于2024年11月12日开审,同样由司法委员莫哈默费扎尔审理。
高庭在2025年4月判任新武败诉,司法委员当时在裁决中指出,任新武与蔡深江、李冠芳所签署的协议清楚说明,任新武所提供的贷款不附带任何担保条件,包括无须保证公司须取得指定业绩或成果,蔡深江与李冠芳没有义务确保公司偿还所欠下的贷款。
判决出炉后,任新武向公司清盘人索取一些文件,包括公司财务报告、管理报告与收支平衡记录等。清盘人答应提供文件给任新武,但条件是如果任新武要在法庭案件中使用这些文件,就必须先获得法庭批准才能这么做。
任新武接着援引破产、重组与解散法令,向高庭申请使用文件。他在申请中指这些文件有助他证明蔡深江和李冠芳私下转让股份的行为,违反了三人最初的协议,蔡深江和李冠芳须对任新武做出赔偿。
在司法委员看来,任新武准备在新的诉讼中所提出的股份转让问题,法庭已在早前审讯中审理并做出定夺,即证据指向蔡深江应该是在2018年签转让股份协议,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李冠芳,但这个问题并非诉讼关键,任新武当时也没有表明要就这一点寻求赔偿。
任新武也称高庭之前没有充分考虑某些协议条款,但司法委员指出,法庭的书面裁决已清楚显示,任新武的说辞并不正确。司法委员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任新武实际上是要对同样的答辩人,提出同样的违法协议指控与索赔诉求。”
司法委员认为,如果允许任新武就同样问题再启动诉讼,那等于浪费法庭资源,并且破坏司法体系的有序运作。
任新武已对高庭驳回他使用文件的申请提出上诉。
蔡深江与李冠芳过去在新加坡报业控股(新报业媒体前身)属下华文媒体集团任职,服务长达约18年,分别在2017年9月和5月离职。蔡深江过后加入新传媒,担任中文新闻与时事节目总编辑,他已在2025年2月以健康理由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