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拍下男子在地铁车厢公然抽电子烟,视频被放上网后,当局根据画面锁定身份并上门搜查,男子星期二(2月24日)被法庭判罚款2200元。
被告郑春龙(37岁,译音)星期二承认两项抵触烟草(广告与销售控制)法令的控罪。
去年4月,一段TikTok视频在网上流传,显示一名男子在地铁车厢内吸了一口电子烟后,马上把电子烟收起。
卫生科学局人员于去年4月22日突击被告住家搜查,但当时没有找到违禁品。
当局人员出示上述视频后,被告承认自己是视频里的人,并表明已经把电子烟丢弃。
被告说所有买来的电子烟都是自己吸,并没有贩售。他说,使用后就会把电子烟丢掉。
拥有或购买电子烟者,分别可被处以最高2000元的罚款。被告两项罪名共被判罚款2200元。
法官下判时说,被告在车厢内吸电子烟,会影响其他通勤者,包括学生和小孩。
法官也提醒被告,电子烟在我国是违禁品,它不像超市里售卖的合规食品般注明成分,吸食时甚至不知道会把什么吸入体内。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2月25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