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4岁男子涉嫌闯交警路障、危险驾驶等交通罪行,星期四(2月26日)将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三(25日)发文告说,这起事件发生在上星期二(17日)凌晨约2时45分。警方当时在机场路往加冷—巴耶利峇快速公路方向设置路障,一辆红色汽车拒绝停下接受检查,反而加速驶过。

警员随即展开追捕。追逐过程中,男子危险开车,连闯数个红灯。经过约一小时追逐后,男子最终在榜鹅临谷坪(Edgedale Plains)一带弃车逃逸。

交警通过广泛实地查访,调阅闭路电视画面,锁定涉案男子身份,并于星期二(24日)将他逮捕。初步调查显示,这名男子在未持有效驾照的情况下,驾驶一辆已注销的汽车,并使用伪造车牌。

男子面对七项控状,包括逃避交警路障、危险驾驶、无照驾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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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令,逃避警方路障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监禁最长七年,或两者兼施;危险驾驶罪成者,可被罚款最高5000元、监禁最长12个月,或两者兼施,并可被吊销各级驾照。

无照驾驶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监禁最长三年,或两者兼施;使用无保险汽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1000元、监禁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并可被吊销驾照。

使用已注销汽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坐牢最长三个月,或两者兼施;使用无牌照汽车罪成,可被罚款最高2000元;使用伪造车牌,则可被罚款最高1万元。

警方强调,会不遗余力将驾驶已注销车子、无照驾驶或犯下严重交通罪行的驾驶者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