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没有留意交通灯转红,在抵达交界处前还超速行驶,径直撞上停在红灯前的电单车,导致七旬电单车骑士被撞飞后昏迷送院不治。女子被判入狱一年,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被告邓慧敏(31岁,音译)共面对两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她星期三(2月25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25年3月15日下午约4时37分,地点在巴特礼东路和机场路的交界处。不幸丧命的电单车骑士是莫哈末阿里(71岁)。
被告撞上电单车才发现红灯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前沿着巴特礼东路,朝案发交界处行驶。这个路段的时速限制是50公里,但被告当时的时速介于61至66公里。
在案发前10秒,被告可清晰看见前方红绿灯亮着红灯,以及一些车辆停在红灯前。这时,死者骑着电单车从第二条车道,转换至被告行驶的第一条车道,并停在交界处。
然而,被告并没有留意到红灯或前方车辆,直到碰撞前一秒才发现红灯,但已来不及刹车,最终径直撞上死者的电单车。死者被撞飞后先落在被告车子的引擎盖,再摔落马路。电单车则被撞至前方的路口,导致一辆从右边驶过的货车撞上电单车。
死者在昏迷的情况下送院,伤势包括严重创伤性脑损伤、左枕骨和下巴骨折等。他在两天后(17日)约下午2时13分,因头部伤势过世。
控方指出,案发前红灯和前方车辆都清晰可见,但被告却全然不觉,存在严重疏忽。况且,她的车速比规定的时速超出11至16公里,几乎不可能及时在停止线前完全停下,更不可能避开死者。因此,促请法官判她坐牢12个月至15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被告律师求情时说,被告深感懊悔,原本认罪聆讯定在三月,但她不想拖延而要求提前聆讯。另外,她是八岁女儿的唯一照顾者,恳请法官从轻发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