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公平和可预测性,我国所有住宅房地产都应遵循统一的估价基础。目前以租金数据为基础的房屋年值估价方式仍具优势,更能准确和稳定地反映同类房地产估值水平。

总理公署部长兼财政部及国家发展部第二部长英兰妮星期四(2月26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财政部的开支预算时,就房屋年值(Annual Value,简称AV)和估税问题阐明了政府立场,并驳回了阿裕尼集选区议员张文杰对自住住宅和非自住住宅采用不同估价标准的建议。

房屋年值指的是在房地产被出租的情况下,一年的预估租金总额,不包括家具、装修和维护费用。房地产税是按照房屋年值计算,并以零至32%(自住)和12%至36%(非自住)的累进税率征收。一般上,房屋所处的年值区间越高,税率就越高。

张文杰建议,出租住宅的估价应继续采用根据租金交易的房屋年值,而自住住宅则应改用根据房屋交易的“资本价值”进行估价。

对此,英兰妮认为,这做法并不恰当。她说:“无论这个房地产是自住、出租还是空置,都应采用相同估价基础,以确保在征收房地产税时有一个统一的衡量标准。因此,所有住宅房地产应统一使用租金数据或资本价值进行估价,而不是混用不同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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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指出,相对于资本价值估价,使用租金数据会更稳定和可预测。这是因为租赁交易量远超销售交易量,从而能更准确、更稳定地反映同类房地产情况,进而确定这个房地产估值。

她说:“相较于成交价格,租金通常波动较小且变动幅度更小,因为租赁协议在特定期限内锁定了租金水平,所以受市场情绪和房地产周期影响较小。”

避免至少14亿元发展成本支出

另一方面,英兰妮也说,在2025年,政府机构与财政部及发展项目咨询小组(DPAP)通力合作下,成功避免了至少14亿元的发展成本支出。

针对高价值项目,财政部会在政府层面实施额外审核机制,全面评估它的价值与成本效益。

英兰妮在辩论财政部的开支预算时,阐述了我国公共财政的指导原则和实践策略。她强调,稳健的公共财政远不止于预算平衡和财政规则,更在于如何战略性地运用,以塑造国家发展方向,切实改善国人生活。

在回应碧山—大巴窑集选区议员安迪关于财政部如何加强项目评估及对高价值项目的审核时,英兰妮指出,财政部首先与各机构共同开展项目评估与审核工作。要求各机构制定项目理论框架,阐明干预措施及基础假设如何转化为预期成果。

各机构还需制定评估计划,通过指标追踪项目的实施过程、成果及成本等。

英兰妮说:“这些措施有助于我们判断项目是否达成目标、是否需要改进,并为资源配置决策提供依据。”

对于高价值项目,财政部会在整个政府范围内采取额外审核措施,以评估它们的必要性和成本效益。这包括设立专门委员会,协助审核大型资讯通信科技和智能系统(ICT&SS)以及网络安全项目。

至于较大规模和更复杂的基础设施项目,它们会在政府的“门户”审核程序(Gateway Process)下,由财政部和发展项目咨询小组共同审核。这些委员会成员包括行业从业者,以及专家等具有深厚技术专长的独立第三方。

政府在2010年引进“门户”审核程序,规定所有建造预算超过5亿元的政府工程都必须经过这一审核程序。

她补充说:“门户审核程序仍是我们确保资金效益的重要环节。作为持续改进措施的一部分,财政部近期精简了门户审核程序,以加快项目审批速度,在确保严格把关的同时,也取得资金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