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时心不在焉,私召车司机没留意到前方交通灯已转红七秒,闯红灯撞上电单车和汽车,酿成一死一伤。司机被判入狱八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被告莫庒玉(46岁)面对两项抵触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状,她早前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星期五(2月27日)下判时纳入考量。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24年3月26日晚上11时40分,地点在樟宜路往芽笼路方向路段。死者是马来西亚籍电单车骑士王俊杰(38岁)。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是一名私召车司机,当天她从傍晚6时开始上班,在载送一名乘客到菜市后,打算前往需求量较高的芽笼等客。

案发路段共有五条车道,被告当时在第三条车道行驶。这时,死者停在惹兰友诺士,朝往史蒂尔路方向的红灯前,在交通灯转绿后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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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抵达案发交界处时,前方的红绿灯已转红七秒,但她却没有留意到。(取自法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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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料,被告在开车时被到芽笼等生意上门的思绪占据,没有留意到前方交通灯已转红七秒,闯红灯驶过停止线后也没有放慢车速,径直撞飞死者。被告在撞上电单车后才刹车,汽车打转半圈后才停下。

死者家属与院方商讨后决定拔管

死者在事发后被送往樟宜综合医院接受治疗和手术,但情况不乐观。由于死者很可能陷入植物人状态,家属在4月13日与院方商讨对策后,在隔天(14日)决定拔管。死者在当天下午约3时50分过世,死因为头部重创。

被告闯红灯后撞上电单车,死者因猛烈的撞击力被抛飞,摔落在马路中央。(取自法庭文件)
被告闯红灯后撞上电单车,死者因猛烈的撞击力被抛飞,摔落在马路中央。(取自法庭文件)

除了电单车外,被告闯红灯时也撞上一辆汽车,导致驾驶员受伤。

控方指出,案发时交通灯已转为红灯长达七秒,但被告却没有察觉,可见她当下分心的程度。而被告在撞上死者后才紧急刹车,为时已晚。因此,控方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八至11个月,以及吊销各级驾照八年。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说,事发路段当时悬挂着节庆灯饰,而被告对这条路并不熟悉,没有发现红灯才会酿祸。她并非在酒精或药物影响下驾驶,也没有超速,只是当时的思绪被工作事务占据。自事故发生后,她已不再开车,恳请法官轻判。(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