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已获得个人保护令,六旬叔仍在半年内,狂发219封电邮、八次转账、五次上门送信给对方,甚至邀对方当他未来医疗护理的决策代言人。
被告纳雷什库马尔·梅塔(65岁)承认两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 ,被判坐牢三个月。
受害者是一名37岁女子,她曾在住家附近的咖啡店遇到被告,两人因此认识,但受害者从未向被告透露个人资料。
2022年8月11日,受害者获得个人保护令,被告不得以各种形式接触她,包括写信、发电邮、送礼物或在她家附近徘徊。
根据案情,2025年7月20日,受害者突然收到电邮,指被告邀她担任其未来医疗护理的决策代言人(简称NHS),在被告因病无法自主表达意愿时代为发声。
此外,被告还在2025年11月到2026年1月期间,五次把报案记录和公积金文件放在受害者家门口。
调查指出,报案记录与受害者无关,但是被告认为必须把文件交给受害者,好让对方获取消息和采取行动。由于他没其他方法通知受害者,才会把文件放在她家门口。
被告还在2025年10月20日到12月29日,八次转账给受害者,称是赔偿对方损失,受害者过后也把钱转回给被告。
被告也在2025年11月29日到12月30日间,发了219封电邮给受害者,称他这么做是想让对方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并与对方保持联系。
控方:患精神疾病 不适于改造
控方指被告有前科,虽患精神疾病,但不适于改造,之前被判强制性治疗却没有遵守规。
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显示,被告患分裂情感性障碍、严重的思维障碍、精神病性妄想和认知扭曲的症状。
控方指出,这些疾病影响被告的判断力,不过被告仍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他当时的精神状态也并非不健全。
控方也说,改造原则不适用于本案,因被告之前在2023年被判强制性治疗,却没有遵守规则,最后被判监禁。被告后来接受定期治疗时,仍再次犯案。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2月28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