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总检察长任命程序合乎宪法规定,经过多方考量和商讨才定下人选,绝非走过场的程序。现任总检察长黄鲁胜也是专业能力出色、能够维护司法独立性、赢得公众信任的最佳人选。
律政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星期一(3月2日)在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律政部开支预算时,回应工人党阿裕尼集选区议员林瑞莲有关黄鲁胜获连任总检察长过程应该更公开透明时,作出上述回应。
唐振辉强调,在我国,总检察长不是由人民投选的政治职务,而是因专业能力卓越、品行端正且判断力出众而被任命。
因此,如果将保密的磋商和坦诚的评选讨论过程,变成一场公开辩论,可能导致这个必须严守中立立场的职位政治化。
今年将72岁的黄鲁胜,自2017年担任总检察长,今年1月获总统再次任命,连任第四期至2029年1月。
唐振辉指出,能够胜任总检察长一职的人,不仅需要卓越专业能力、具备强烈的公共责任感,也要有无可挑剔的正直品格和道德操守,独立于政党之外、平等公正地维护法律。
他也说,政府在决定任命人选时,也会考虑到现任者的表现、能力和继续服务的意愿,以及是否有重要事项需要他留任延续监督。
他指出,政府在处理海事边界、税务和金融领域司法改革,以及复杂的跨境刑事案件等进展中的重要事件时,仍有赖黄鲁胜提供法律意见。
唐振辉强调,总理是在综合这些考量、并完成必要的咨询后,才依据宪法机制建议总统再次任命黄鲁胜担任总检察长,总统随后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能。
根据宪法规定,总理须要先咨询大法官和公共服务委员会主席,才能向总统提出建议,而总统要在咨询总统顾问理事会的意见后,再独立做出判断。
唐振辉说:“这个任命机制审慎周密、结构严谨,旨在同时维护司法独立性和公众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