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应用程序发生故障,订单被取消,送货员没将红龙鱼送交顾客,也没归还渔场,导致价值1500元的红龙鱼死掉,被法庭罚款2000元。

被告莫哈末依斯曼现年26岁,他共面对两项包括恶作剧和提供虚假信息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是一名兼职“货拉拉”(Lalamove)送货员。2025年10月7日晚上约9时,他通过公司应用程序接下一个订单,到罗弄真查鲁(Lorong Chencharu)61号的“福龙殿”渔场取走一条价值1500元的亚洲红龙鱼,准备送交给一名顾客。当时,红龙鱼装在白色塑料袋内,被告也清楚知道袋内装的是一条活鱼。

当晚约9时40分,由于应用程序出现故障,该送货订单被意外取消。然而,被告并没有将鱼送交给顾客,也没有归还渔场。红龙鱼被留在被告的车内长达至少四小时。

直到隔天凌晨约1时,被告完成其他送货订单后返回渔场,但渔场已关闭,于是他将鱼带回位于三巴旺通道的住家。不久后,他发现鱼已经死亡,随后将它丢进组屋楼下的垃圾槽,也没有通知顾客或渔场。

控方指,被告将鱼留在车内长达数小时,没有妥善照料,导致价值1500元的鱼只死亡,造成受害人的财物损失。

渔场负责人于10月8日向警方报案,指鱼失踪、也无法联络到被告。被告于10月9日接受警方问话时,谎称已在10月7日晚上约11时45分把鱼送回渔场。警方随后调阅电眼画面,再次录口供,被告才承认丢弃死鱼。

被告于今年1月21日被捕,隔天被控。他至今未向受害顾客作出赔偿。

法官下判时指出,被告已算相当幸运,控方没继续追究他的另一项控状,并提醒被告如今已留下犯罪记录。考虑到被告是初犯等因素,法官判他罚款2000元。若被告无法缴付罚金,必须以坐牢两周代替。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3月6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