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岁马来西亚籍男子涉嫌协助诈骗团伙,向受害者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被捕。这是短短两天内第二名因类似罪名落网的马国人。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五(3月6日)发文告说,警方星期三(4日)接获一名女子报案。她称,一名自称来自汇丰银行的人员致电,指她的信用卡出现未经授权的转账。

当女子表示自己并没有汇丰银行卡时,电话随即被转接到所谓的“商业事务局”,对方称她涉及一宗洗钱案。

为“证明清白”,对方要求女子配合调查,包括取出一笔由来电者安排存入她银行户头的1万5000元,并到大兴当(Maxi-Cash)购买黄金。

她随后购买总值超过13万元的黄金,并按指示把黄金放在自己汽车的副驾驶座上,再将车停在文庆路上段一带的停车场。来电者还要求她不要锁车并离开现场,称警方将利用这些黄金作为“诱饵”诱捕骗子。

约10分钟后,来电者通知女子行动成功,骗子已被逮捕,黄金也移到她汽车的后车厢。对方指示女子前往警察广东民大厦与调查员会面,但抵达现场后发现无人接应,回到车查看时才发现后车厢空无一物,惊觉受骗。

文告指出,商业事务局警员展开调查后,很快确认男嫌犯身份,并在兀兰一带将他逮捕。初步调查显示,男子受相信属于跨国诈骗团伙的不明人士指示,负责向受害者收取文件、贵重物品或现金,再转交给其他同伙。

警方也发现,男子向受害者收取财物时,曾出示假员工证件。当局已起获有关假证件和文件,作为案件证物。

这名男子星期六(7日)将因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被控上庭。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处不超过50万元罚款,或最长10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警方指出,近期有越来越多马来西亚人前来新加坡协助诈骗团伙,向受害者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

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犯、诈骗团伙成员或招募者可被判处六至24下鞭刑;协助诈骗犯洗钱或处理诈骗所得的“钱骡”,也可能面对最高12下酌情鞭刑。

警方强调,将对任何涉及诈骗的人士采取严厉行动,并依法处理。

据报道,一名44岁马来西亚籍男子早前也因涉嫌协助诈骗团伙,向受害者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被捕,他已于星期五被控上庭。

自2025年5月以来,已有超过50名马来西亚人因类似罪名被捕并提控,其中九人是在今年落网。

警方呼吁公众防范

警方促请公众,不要向陌生人转账或交付财物,也不要将金钱或贵重物品放在指定地点供人领取,更不要与陌生人共享手机或电脑屏幕。

政府官员绝不会通过电话要求公众转账、提供银行户头资料、安装非官方应用,或把电话转接给警方等。

公众若有疑问,可拨打24小时ScamShield防诈骗热线1799,或上网scamshield.gov.sg查询。若掌握诈骗相关情报,也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通过www.police.gov.sg/i-witness提交。所有资料将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