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内为顾客汇款逾146万元到缅甸,通过赚取汇率差价和服务费获利约1万5000元,缅甸籍便利店老板娘因无照经营汇款业务,被判坐牢10周。
被告敏敏申(44岁)是本地永久居民,她面对一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的控状。本案的另两名同谋是被告的缅甸籍丈夫敦乃东(55岁)与员工迪哈昂(36岁)。
敦乃东今年1月认罪后被判坐牢10个月,因在假释期间再度犯案,须额外坐牢五天。
根据案情,被告与丈夫在柏龄大厦(Peninsula Plaza)开了一家名为Aung Chan Myae Trading的便利店。
2019年前后,被告的缅甸籍员工迪哈昂(36岁)提议为便利店顾客提供汇款服务,被告明知从事汇款行业必须持有执照,却还是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接受迪哈昂的建议。
迪哈昂原本就持有缅甸银行的户头,他通过为缅甸用户提供转账服务的手机应用WavePay处理汇款,被告丈夫也会定期为户头充值。
调查显示,被告每笔汇款会收取2新元至5新元的服务费,周日一般经手的金额为400元至500元,周末则高达5000元。2019年8月22日至2021年11月期间,三人为顾客进行2890次、涉及146万4230新元的汇款。
他们通过汇率价差赚取相等于汇款总额约1%的利润,外加服务费,三人从中获利约1万5086元。(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