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虐待1岁半女童,将她举起又摔在地上,还推她肩膀导致她往后跌,幼教教师不认罪,女童父亲供证时泪洒公堂,指原本性格开朗的女儿换班后哭闹不想上学,事后才被告知她遭虐待。

被告是30岁的本地女子,案发时在东北部一间幼儿园工作。她面对一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控状,指她在2024年5月3日早上9时31分至9时35分间,虐待一名1岁半大的女童。

控状指被告将女童举起又摔在地上,还推女童肩膀,导致女童往后跌坐在地上。被告不认罪,案件星期二(3月10日)开审。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女童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幼儿园校长通知揭发

女童父亲星期二出庭供证,表示女儿在2024年5月刚从豆豆班升入幼儿班,岂料约三周后妻子便接到幼儿园校长来电,说女儿遭虐待,要求他和妻子到幼儿园会谈,并观看电眼所拍到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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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也要求他与妻子检查女儿的胸膛以及头部是否有受伤。

女童父亲说,通过电眼画面,他看见女儿遭被告拖着走、身体受被告抑制无法行动。被告也将女儿摔在地上,导致女儿看似情绪崩溃。

他也说,女儿在上豆豆班时很开朗,会高兴上学,但上了幼儿班后,行为有了转变。他说,女儿知道要去幼儿园后会大哭,好几周的晚上一听到要睡觉时也会不受控地嚎啕大哭,拼命抓住书包不放,不愿睡觉。他和妻子需要花时间哄女儿回房睡觉。

当时,他以为女儿刚转入幼儿班还无法适应环境而焦虑,没想到真正原因是女儿遭到虐待,说着说着便落泪,法官因此询问女童父亲是否需要时间平复情绪。

法官在控方所有证人供证完毕后,判被告表面罪名成立,被告选择抗辩,案件星期三(11日)早上续审。

案发当天 被告在群组称女童哭泣呕吐

女童父亲指被告之前拿病假,女儿上学心情有好转,但被告回到幼儿园后,女儿又出现负面情绪。

他透露,女儿和儿子之前曾到同一所幼儿园上课,过往经验愉快,因此没察觉有任何不妥。

律师在盘问女童父亲时,指被告在案发当天,在群组里传短信,汇报女童在幼儿所的表现,说女童在学校哭泣和呕吐,显示被告关心女童。

女童父亲对此不同意,说若被告是真的关心女童,应要求和妻子检查女童身上是否有伤,而不是三周后才从幼儿园那里得悉女儿遭虐,须检查是否有伤。

他也说,幸好女儿没有受伤,若真拖延三周才发现有伤势,或为时已晚。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3月11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