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每月赚取3000元,破产七旬阿叔听从指示帮他人收付款项,不仅使用个人银行户头行事,还说服三名朋友“出借”银行户头,四人接收近117万元。
被告王柏阳(70岁)面对六项包括抵触滥用电脑法令、付款服务法令,以及欺骗等的控状,他承认其中三项,被判坐牢10个月又7周。
案情显示,被告是一家公司的董事,这家公司从事物流、运输、贸易和货运代理业务。2023年9月或10月左右,男子“弗朗克”联系被告,要求他在本地仓库里接收一批“保健产品”,再将产品送往缅甸,并让被告通过本地银行户头接收资金,再通过电子汇款将资金转入马来西亚的银行户头。
被告当时正面临经济困难,因此接受对方的安排。他称曾在约10年至20年前在以色列见过“弗朗克”。
不过,“弗朗克”并未告知被告资金来源,仅说从英国汇款到新加坡不容易,因此通过一名不知名的新加坡中介将款项转给被告。
2022年12月,被告找了相识几十年的老友尤金恭,让对方开设银行户头。被告称因即将破产,无法使用现有银行户头,也无法获批向其他银行申请新户头。友人看在数十年的交情上,同意协助开设户头,并随之将银行卡、户头号码、密码和电子银行资料交给被告。结果,被告从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通过这个户头进行至少267笔交易。共计45万4686元5角5分流入户头,包括可追溯至诈骗案赃款的8万7190元。
被告同时也用自己的银行户头接收共47万1250元8角1分的款项,当中1万3552元6角6分是赃款。
被告在上述两个银行户头都被冻结后,再找了朋友B和朋友C借银行户头,以便继续为“弗朗克”办事。四人的户头前后接收近117万元。
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期间,被告每月赚取2000元至3000元的酬劳。
被告最终于2025年4月15日被捕。(人名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