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贩卖含有麻醉剂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一名34岁男子星期四(3月12日)被控。

卫生科学局星期四发文告说,当局星期二(10日)早上在芽笼一带展开执法行动。被告黄宇强(34岁)就是在这场行动中,于芽笼35巷被逮捕。

卫科局人员从被告的车上起获六个电子烟弹、四瓶咳嗽药水,以及其他处方药,包括超过900颗药丸。这些物品原本准备出售给芽笼35巷的顾客。经化验,被查获的烟弹证实含有依托咪酯(etomidate)。调查仍在进行当中。

案件已展期至4月9日过堂。

卫科局在文告中强调,当局严正看待走私电子烟及依托咪酯的罪行。自相关的刑罚框架去年9月1日加强后,进口、贩卖和分销“丧尸烟弹”(指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的不法分子,面临更严峻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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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进口“丧尸烟弹”,可面临3年至20年监禁,以及5下至15下鞭刑;贩卖和分销“丧尸烟弹”则可被判处2年至10年监禁,以及2下至5下鞭刑。

国会3月6日三读通过《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修正)及其他事项法案》,并改名为《烟草与电子烟管制法令》(Tobacco and Vaporisers Control Act),以扩大监管范围,进一步防范滥用依托咪酯和其他有害物质。

新法令5月1日起生效。届时,购买、吸食或持有电子烟者,可判罚款最高1万元,数额是现行罚款上限的五倍。使用特定化合致幻药产品,如丧尸烟弹,可罚款不超过2万元,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进口、制造或供应非法健康产品者,一旦罪名成立,可面对最长两年的监禁,或高达5万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人名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