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纠纷下车和轿车驾驶理论,电单车骑士被指咬断驾驶员儿子的部分耳朵,法官斥骑士的行为“残忍且野蛮”,而且他当时已因涉及另一起路霸伤人案被调查,最后判处他坐牢20个月打鞭三下,以及吊销各级驾照12个月。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徐罗纳德(36岁)被指在2024年2月26日下午2时,于泛岛快速公路往樟宜路段,在沈氏大道出口处,打一名男子郭明金(63岁,装修承包商)的下背部和踩他的左脚,并涉嫌咬郭明金儿子郭伟权(27岁,室内设计师)的左耳,导致他的左侧耳廓上外侧部分被咬断。

他不承认蓄意伤人和蓄意重伤他人的罪行,案件经审讯后,法官裁定他罪名成立。

郭伟权之前供证时指出,当时被告突然插入他们正行驶的车道,开车的父亲只好刹车鸣笛。被告接着挥手比手势,还骑到他们车子旁,结果他一开窗就被骂脏话,他因此回骂。

郭伟权说,父亲过后停车,他拿着手机边下车边拍摄,但被告却转向他,把他推倒。父亲接着环抱被告,被告则用手肘往后击打父亲。他快步上前时,被告拳打他脸部至少三次,他因此抱着被告,随之突然听见并感觉到左耳的一部分被咬断,还听到被告把耳肉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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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则在审讯中一再否认罪行,称无视频证明耳朵是他咬断的。

法官下判时指,被告在案发时,已因另一起涉及伤人的路霸事件而接受调查。

法官也指被告的行为尤其“残忍且野蛮”,认同在本案中判处鞭刑是适当的。

“路霸”另涉四起伤人案

控方指受害者的耳朵永久毁容,至今仍偶尔会感到疼痛。

根据控方的判刑陈词,郭伟权被咬掉的耳朵部分,约3.5公分长、1.5公分宽。他进行手术接回,住院8天,拿了33天的住院病假。

控方指,重新接回的部分缺失约50%,因此造成了永久性毁容。郭伟权称,他至今仍偶尔会感觉到左耳疼痛,接回的部分已毫无知觉。根据专家所述,被告需要极大的力气才能咬断那部分的耳朵。

控方也说,被告总会以暴力来解决与其他公路使用者的冲突,他还涉及另外四起路霸伤人案件,面对五项控状,接下来将进行审前会议。

这些控状显示,他涉嫌擅自开他人的车门,辱骂对方,还拳打车子,以及对一名驾驶员动手还辱骂车上乘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