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阿嫂通过牌友认识“地下赌庄中介”,2019年开始当万字票卜基,从中抽10%为佣金,六年内赚约1万5000元,“上线”还会找跑腿到她家收钱和交奖金。
被告是现年66岁的黄金玉(音译),她面对两项抵触赌博管制法令,星期二(3月17日)承认其中一项,另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调查揭露,被告于2018年通过一起打麻将的牌友介绍,与一名“地下赌庄”的中介联系上,对方询问她是否要通过收注赚外快。虽然被告从未见过那位“上线”,但她答应收注,成了卜基。
对方通过聊天软件Telegram和WhatsApp与被告沟通,并教她如何收注和下注。
万字票的收注价码,“大” 收1元6角,“小”收7角,下注人通过WhatsApp向她下注,她则以制定的格式在Telegram下注。
在去年5月3日到21日之间,被告单是从万字票下注,就收取了约5015元。她能从中抽10%为佣金,因此在这期间获得约501元的酬劳。
至于多多,她则在收注后转发到一个马国注册的手机号码下注,同一时期收到约639元的赌注。
收注后,被告的“上线”一般会找跑腿到她家收钱,每次都是不一样的人,若有赌客中奖,对方也会把奖金交给她。
主控官指出,被告在2019年到去年5月21日之间,通过非法收注,累积赚取约1万5000元。
由于律师需要时间准备求情,案件展至4月10日进行判刑陈词,料将于同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