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股价引发2013年“小股风暴”的两名主谋上诉要求减刑,最高法院上诉庭星期三(3月18日)驳回上诉,维持苏启文与柯素玲分别坐牢36年和20年的原判。

以大法官梅达顺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发表裁决时指出,考虑到本案罪行的严重程度,包括长达14个月的股价操纵规模庞大、罪行所造成的严重损失、两名被告从中谋取私利,以及新加坡作为金融中心的声誉受到打击等,现有刑罚不算过重。

三司也拒绝辩方称本案刑罚不符合过往同类案件的判例。三司指出,辩方所举的几个案例,所涉及的经济损失与犯案手法的复杂程度,都远远不及本案。而且,政府已经在1985年爆发“新泛电”股灾危机后修法,加强对付操纵股市的罪行,因此在这之前的案例对法庭没有参考价值。

“小股风暴”是新加坡史上最严重股市操纵案

“小股风暴”发生于2013年,是新加坡史上最严重的股市操纵案。本地三家上市公司亚昇投资(Asiasons)、博诺集团(Blumont),以及瑞狮集团(LionGold)的股价从2012年8月起出现异常波动,股价在2013年10月4日崩盘,市值蒸发78亿元。

马来西亚籍商人苏启文(66岁)与他的新加坡籍情人柯素玲(61岁)是引发风暴的主谋。两人在案发期间所操控的交易户头多达187个。根据控方的计算,截至2013年10月1日,即股市崩盘前三天,苏启文与柯素玲估计从所操控的交易户头赚得至少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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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素玲上诉时称,自己只是苏启文的“girl Friday”(女助理),对苏启文的犯案计划与目的不知情,为此不应被判如此重的监刑,但被三司驳回并指出,呈堂证据所显示的情况与柯素玲所称的相反。三司也说,法庭在量刑时,已把柯素玲的罪责程度比苏启文轻这个因素考虑在内。

律师指司法不公 被令付1万元讼费

另外,柯素玲的代表律师西瓦南坦(Sivananthan Nithyanantham)早前在上诉案审理过程中,在没有接到当事人的指示和没有相关依据的情况下,持续指责高庭法官审案不公平,事后也试图为他的言辞做辩解。西瓦南坦已在2025年11月向法庭正式提交道歉信,并且撤回他的不实指控。

三司强调,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指责司法不公的行为非常严重,并且导致法庭浪费资源,控方也得针对西瓦南坦的不当行为进行陈词,以及承担不必要的讼费。三司考虑后,决定谕令西瓦南坦支付1万元讼费给控方。

这起股价操纵案于2019年3月在高庭开审,举行了近200天的审讯。当时审讯揭露,苏启文与柯素玲在2012年8月至隔年10月,以各种手法推高三家公司的股价。两人通过他们所操控的交易户头,进行“左手换右手”的洗牌交易(wash trading)与对敲交易(contra trading),制造交易旺热的假象,吸引投资者入场。股价最终撑不住,一日内崩盘。

两人也不诚实地通过按金交易(margin financing)的融资方式,以三家公司的股票为保证金,欺骗两家金融机构发放逾2亿3000万元,用来操控股价。

苏启文与柯素玲分别被判180项与169项控状罪成,其中以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的控状占大多数。苏启文被定罪的控状,也包括三项抵触公司法令,以及八项阻碍司法公正的控状。

案件于2022年12月下判后,苏启文与柯素玲对罪成和刑罚都提出上诉,上诉庭已在2025年10月驳回两人对罪成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