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22年就被调查及处分,但脚踏车零售商YY Scooter仍涉嫌继续替他人改装个人代步工具,陆路交通管理局星期四将公司的董事和门店经理控上法庭。

被告张明和朱福祥,星期四(3月19日)在国家法院各被控一项抵触活跃通勤法令的控状。

根据陆交局星期三(18日)发出的文告,张明是YY Scooter Pte Ltd的董事,经营着一家名为“YY E-Bike”的店面,朱福祥则是“YY E-Bike”的门店经理。

《联合早报》摄影记者星期四(3月19日)下午到义顺环路第103座组屋的“YY E-Bike”时,发现店面照常营业。(张俊杰摄)
《联合早报》摄影记者星期四(3月19日)下午到义顺环路第103座组屋的“YY E-Bike”时,发现店面照常营业。(张俊杰摄)

控状显示,两名被告涉嫌在2025年10月29日下午1时35分,在义顺环路第103座组屋一楼的店面,替他人改装个人代步工具,导致代步车不合规,以及罔顾代步车主人是否打算在公共道路上骑行改装代步车。

由于陆交局仍需寻求总检察署的指示,主控官申请将两人的案件展期至4月16日再度过堂,获得法官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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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遭突击 店内起获三辆不合规活跃通勤工具

文告指出,当局去年接获公众通报后,在10月突击这家店铺,并在店内起获三辆不合规的活跃通勤工具。执法人员也发现,这家店涉嫌为一辆个人代步工具加装额外电池,进行非法改装。

陆交局指出,这家零售商早在2022年就曾因展示不合规的代步工具供销售,被调查及处分。

根据活跃通勤法令,非法改装活跃通勤工具者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万元罚款、最长24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若违例者非个人,最高罚款为4万元。

去年,在针对零售商的执法行动中,陆交局共发现约90起违例事项。

当局指出,不合规的活跃通勤工具存在严重火患风险。在本地销售及使用的个人代步工具,须获得UL2272或EN15194安全认证。

从今年6月1日起,持有不符合UL2272防火标准的电动踏板车属违法行为,违例者可被罚款、监禁,或两者兼施。

涉及不合规活跃通勤工具的火患,虽已从2024年的67起,减少至2025年的49起,但仍是当局关注的安全隐患。

陆交局呼吁公众避免使用不合规器材,并向信誉良好的商家购买代步工具;购买二手器材时,也应检查是否曾被非法改装。

公众若发现违例的使用者或零售商,可上网go.gov.sg/report-am举报。(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