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屋主以“躲避漏水”为由连住95天四星级精品酒店,要求楼上屋主为逾1万3500元的临时住宿费埋单;还为损坏和新购家具,以及漏水造成的不便、焦虑和“失去居家乐趣”等精神损失要求赔偿,总计3万余元。
分层地契局裁定,申请人余秀华最终获赔1万7459.70元(含律师费和开支)。除了“专家费”全额索偿获批,住宿费赔一半,部分受损家具折旧赔偿;精神损失费、新购家具索赔,一概驳回。
本案答辩人是陆德卿,住在惹兰苏丹布业中心(Textile Centre)某个单位,位置正好是余秀华居住单位的上方。布业中心为商宅两用大厦,建于1974年。
余秀华称,自2024年7月起,家中自己的卧房出现漏水现象,陆德卿也并不否认漏水问题与自家单位有关。2025年7月,余秀华向分层地契局申请多项庭令,包括要答辩人自费聘请建设局注册的防水承包商进行维修、支付更换受损物品的费用,以及住宿费等。
两个月后,双方调解签署协议,但争议仍未解决,因为陆德卿拒绝让余秀华聘请的专家入屋检查,纠纷最终提交分层地契局审理。
单位漏水期间出国旅游 精神损失遭驳回
针对余秀华对漏水问题造成“不便、焦虑和失去居家乐趣”索偿8000元,地契局指出,余秀华并未提供医疗报告证明自己精神焦虑,也没有证据说明漏水如何造成不便。
余秀华称单位漏水迫使她必须从2025年1月至6月期间搬离单位,但地契局留意到,她这段期间除了在Sultan Heritage酒店住了95天,其余时间都在旅行。
地契局指出,去旅行是她自主的决定,且没有证据显示她不享受这段旅游假期,因此不能以此为由,反过来为所谓“失去居家乐趣”索赔,因此决定驳回索求。
住宿费方面,地契局留意到,余秀华并未说明为何没法改住单位内其他房间,或为何非得住进Sultan Heritage酒店,而不入住价位较低的酒店。即使家中没有可住的房间,她也理应采取合理措施减损,选择更经济的方案如租住组屋或公寓。
Sultan Heritage酒店位于布业中心对面,酒店官网显示这家旧楼翻新的四星级精品酒店标准房价介于150元至250元。
最终,地契局裁定这笔酒店住宿费由双方对分,各承担6759.70元。
屋内漏水还买“不防水”脚凳?令地契局费解
至于余秀华为损坏和新购的家具索赔5000元,双方早前已达成协议,由陆德卿赔付3000元,但余秀华仍追讨余款。
对此,地契局质疑,既然屋内已严重漏水,余秀华在搬离单位之前为何还要购置99元“不防水”脚凳(Ottoman)?
另有一张622.50元的新购临时沙发床,地契局指出,余秀华大可使用陆德卿赔付的3000元换张新床垫,并铺上塑料布防水,根本没必要另购沙发床。
针对999元的Osim按摩椅,地契局认为,漏水虽非余秀华的错,但她理应采取防护措施,如移开按摩椅或套上塑料保护,而她却都没做。她也无法证明按摩椅用了多久,是否仍在保修期内,最后裁定仅酌情赔付300元。
拒让专家入屋检查 楼上屋主也须承担责任
余秀华列出的九项索赔中,仅4200元的专家费获全额赔偿,四项减额批准,另四项被驳回。
其余被驳回或折价赔偿的项目包括:损坏的特大双人床架余款(驳回)、因漏水掉落的灯具(折旧获赔200元)、无法提供收据的搬运费(仅获赔付一次性200元清洁费)。
虽然索赔大打折扣,但楼上漏水确有其事。地契局强调,若陆德卿当初遵守协议允许专家入屋检查,这起简单的纠纷本可尽早解决。拒绝放行入屋检查属无理行为,陆德卿须全额承担专家费,并自费聘请承包商进行防漏维修及蓄水(Ponding)测试。
综合各项费用,陆德卿最终须支付余秀华1万7459.70元。
分层地契局从2015年至2024年10年内,共处理1143起纠纷案件,漏水类纠纷最常见,共588起(51.4%);非漏水类447起(39.1%),集体出售108起(9.4%)。
“非漏水类”包括侵占共有物业、撤销条例或决议、安装非法结构等。“集体出售”则指根据分层地契法审理的案件,包括附属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