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在组屋走廊的电动脚踏车失火狂烧,居民称听见多次爆炸声,事后两人送院。民防指火患个人代步工具的电池引起,但事主却称电池半年前已损坏,否认因电池导致起火。

这起火患发生在星期天(3月22日)傍晚6时许,地点在兀兰6道第693D座租赁组屋12楼外的走廊。《新明日报》接获读者通知,指事发时听见两次爆炸声响,不久后走廊便陷入一片大火。

根据他拍到的视频显示,角落单位走廊不断冒烟,民防人员除了站在单位外灭火,也有几名民防人员正在移开占据楼梯的杂物。

《新明日报》记者赶到现场时,火势已经扑灭。警方在楼下驻守着,禁止受影响楼层的部分居民上楼。

据观察,单位外走廊被烧得一片漆黑,电线脱落,到处都是灰烬,就连单位大门以及逃生门都被烧得焦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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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逃生梯堆满杂物,包括架子、床架、送餐包和推车等。走道上则停着至少一辆个人代步工具和五辆脚踏车都属于事主。

住在13楼的邻居乌玛(23岁)说,期间听见三次爆炸声,还闻到异味,不一会儿便看到楼下走廊冒出火光。他母亲说,疏散时看见一名妇人因呼吸困难,需要当局人员搀扶,岂料抵达楼下后一度昏厥,相信最后送院治疗。

事主否认电池酿祸

记者星期一(23日)早再次前往事发现场,电动脚踏车主人迈尔(59岁,送餐员)告诉记者,事发时并不在家,到母亲家庆祝开斋节,接获警方来电才知此事。

“失火的那辆是我早前用来送餐的,不过已经坏了六个月,拿去修理时说是电池坏了,屋内没地方放,所以就停放在走廊,不明白为何当局会说是电池问题造成事故。”

迈尔说,他还有另一辆电动脚踏车,平时放在屋内。他住在该处六七年都一直无事,庆幸事发时不在家中,也未因火患影响欢庆佳节的心情。

民防受询时证实接获通报,指火患涉及一辆停放在12楼走廊的个人代步工具。一人因吸入浓烟需医护人员救治,之后被送往中央医院。另一人则因不适被送往兀兰医院。

初步调查显示,火患很可能是由个人代步工具的电池引起的。民防也劝请公众应避免为个人代步工具长时间或隔夜充电,也切忌改装设备,不要购买或使用非原装电池。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 3月 23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