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父母的共用产假将从六周增至10周。在孩子出生头一年里,可申请的有薪育婴假将增至多达30周。

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星期四(3月26日)发文告指出,这10周产假会平均分配给4月1日起迎接公民新生儿的在职父母。父母也可按各自情况和需求,灵活分配产假,但须在孩子出生后的12个月内使用,并在政府带薪产假和陪产假使用完后,才能动用。

父母可从孩子出生四周内,通过SG生活助手(LifeSG)提出申请。父母若在孩子出生四周后,提出更改共用产假的分配,须获雇主同意才能这么做。

父母共用产假(Shared Parental Leave)是在2013年推出。现有计划下,母亲可从16周政府承担薪资的产假(Government-Paid Maternity Leave)中,转让最多四周给丈夫。

政府前年宣布,新的父母共用产假计划将取代目前版本,为让雇主有时间适应,新计划分两阶段推行。去年4月1日起迎接公民新生儿的父母,可享有六周的共用产假;今年4月1日起出生的婴孩,父母的共用产假增至10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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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给在职父亲的政府承担薪资的陪产假(Government-Paid Paternity Leave),已从去年4月1日起,强制从两周增至四周。 

这意味着,到了下个月,新措施全面落实后,加上现有的育婴假,父母在孩子出生头一年里,可申请的育婴假将增至多达30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