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外遇被妻子发现,警员恼羞成怒动手打妻子,其中一次用膝盖踢到她的鼻梁骨骨折,另一次踢到她肋骨移位骨折,被判坐牢11个月打1鞭。

现年45岁的被告承认两项蓄意严重伤人的控状,另四项包括蓄意伤人和骚扰的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受害者案发后已离婚。被告是前警员,但由于法庭发布禁令以保护受害者的身份,因此被告姓名不得公开。法庭文件未说明他何时离开警队。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8年12月11日喝得醉醺醺回家,质问妻子为何没有去家庭聚会。妻子则因发现被告的婚外情,正在气头上。

两人为此发生争执,大打出手。妻子为了自卫抱着被告,怎料被告将膝盖往上踢,结果击中妻子的鼻子,导致妻子的鼻子开始流血红肿。妻子为自己止血,之后被诊断鼻梁骨骨折,需要动手术矫正,但她没有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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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事件后,被告搬到母亲家住,妻子也考虑跟被告离婚,但于2019年中和好。

岂料,2019年6月20日,妻子收到情妇的来电,指被告刚和她上床。妻子为此事在家婆家中质问被告,抓着他的肩膀,问他为何在复合后还背叛她。

由于在母亲面前被质问,被告恼羞成怒,把妻子推开,还踢了她的胸口,导致她倒在床上。妻子边哭边给父亲打电话,两人在她父亲抵达后停止争吵。被告随之向岳父道歉,而妻子被诊断两根肋骨轻微移位骨折。

根据控状,被告在上述两次事件后,又两度对妻子动手,也朝她爆粗口,最后于2024年11月13日被捕。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3月27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