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在公寓电梯大厅捡到他人丢失的转账卡,竟拿卡到处盗刷,不仅去超市餐厅消费,还拿来买机票和景点门票,前后消费700余元,被判入狱六个月。

菲律宾籍被告塔芒·迈琳·卢戈(31岁)承认一项诈欺控状,另两项不诚实盗用财物和诈欺控状则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被告在事发时是一名女佣,和雇主住在麦雅路(Meyer Road)的The Belvedere公寓。受害者(51岁)在2025年4月或5月时,曾到访该公寓,丢失了转账卡,但她当时没注意到。

被告后来在公寓的电梯大厅捡到受害者的转账卡,于是决定收起来,拿去盗刷购物。

调查显示,2025年6月21日到7月11日期间,被告到包括超市、餐厅、店面、景点、机票办公室和贩卖机等地点,38次盗用受害者的转账卡刷卡付款,一共花了680元4角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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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被告还用转账卡支付乘搭地铁和巴士的费用,共33元3角3分。

直到7月11日,受害者查看银行户头时,才发现有人盗用她遗失的转账卡,于是马上通知银行,并且报警。

警方锁定被告身份后,于2025年11月27日将她逮捕。

被告最终赔偿了300元给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