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每月给予2%至3%的投资回报,男子诱17人交出63万9406元,岂料他失信当中的44万1082元,并将部分款项花在娱乐、赌博和旅游等个人开销上,结果被判坐牢30个月。
被告杨伟志(33岁,译音)面对九项失信和抵触证券与期货法令的控状。他承认其中四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考虑在内。
案情显示,被告自学如何进行外汇交易,他在2014年12月向朋友自称在外汇交易上赚了钱,问朋友是否有意把钱交给他投资。
被告承诺每月会给朋友2%至3%的投资回报,也不会收取任何手续费。若交易亏钱,被告会用积蓄支付朋友利润,但若交易赚钱,被告在付给朋友承诺的利润后,把剩余的利润当成自己的酬劳。
这些朋友因信任被告,又把他人介绍给被告,因此投资者越来越多。
不料自2016年6月起,被告在投资上蒙受巨大亏损,无法靠积蓄支付利润给投资者,于是开始失信他们交托的投资金。他将部分的款项拿去投资,部分拿去支付承诺的利润。
被告将余款花在娱乐、赌博和旅游等个人开销上。
调查揭露,被告在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间,共向17名投资者收取63万9406元的款项。他挪用了当中44万1082元,其中有25万4196元是花在个人开销上。
控方:运作类似“庞氏骗局”
控方指被告以类似“庞氏骗局”的手法运作,至今没有给予受害者任何赔偿。
控方陈词时指,被告知道投资失利,无法给予投资者利润,却继续接收投资款项,用新资金支付其他投资者的利润,以避免罪行被揭发,整个运作类似“庞氏骗局”(Ponzi scheme),显示他预谋干案。
他至今也没有给予受害者任何赔偿。
控方认为,被告滥用投资者给予他的信任干案,要求法官判他坐牢至少33个月。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3月28日的《新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