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时认为轿车男驾驶不让路,电单车骑士向男驾驶比中指又飙脏话,随后男驾驶拍下骑士和电单车后报警,骑士不满,竟在男驾驶的儿子面前两次挥拳打人,被判坐牢三周。

被告穆罕默德(Muhammad Farhan Lee Bin Zainal Abidin,38岁)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另外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和一项抵触公路法令的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纳入考量。

事件发生在2023年8月8日下午4时55分,地点是义顺22街第292座的停车场。

根据案情,49岁的男驾驶当时开车行驶在义顺22街,这个路段是单车道双向公路。当时,他的车上还载着儿子。被告骑着电单车在后方,后座载着友人。

男驾驶随后在经过路隆时减速,此时被告试图从右边超车,路中央有分界堤,男驾驶因被告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到,双方都停下以避免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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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认为是男驾驶不让路给他,因此生气不满,朝男驾驶比中指、骂脏话。双方随后转入停车场,分别停下车后,男驾驶拍下被告和电单车的照片,再返回车里报警。

被告接着找男驾驶对质,指对方早前差点造成碰撞,也质问对方为何拍下他的照片。当男驾驶尝试解释事发经过,并告知被告他已报警后,被告愈发愤怒,两度挥拳揍了男驾驶脸部。

男驾驶被打到疼痛不已,决定走开避免进一步的争执。他隔天到医院求诊,发现面部挫伤,拿了三天的病假。

男驾驶报警仍挨打 控方:被告是路霸

控方指被告是路霸,非但没有为自己的不良驾驶行为道歉,反而对男驾驶施暴。

控方说,被告认为男驾驶没有让路而与对方起争执,还使用暴力,以及不顾他人感受的驾驶行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

控方也指出,被告试图在同一车道上超越男驾驶,结果在中央分界堤前没有足够的空间超车,反而指责男驾驶没有让路给他。

被告也是案件中唯一的挑衅者,即使男驾驶表示已报警,被告仍展开攻击。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6年3月29日的《新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