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净水器公司AOX滥用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标志,并作出虚假声明,误导消费者,当局已采取行动。
竞消委星期二(3月31日)发文告指出,调查发现,AOX在实体零售店展示竞消委标志,同时声称公司的研究结果已获竞消委核实。
竞消委澄清,这一说法完全虚假且具误导性,当局从未审查或核实这家公司所称的任何研究结果。
文告说,将官方标志与上述声明并置,已构成《消费者保护(公平交易)法令》下的不公平交易行为,同时也触犯《竞争法令》。
在竞消委介入后,AOX承认相关违规行为,并承诺停止使用竞消委标志,不再从事不公平交易。公司也将于官方网站及实体零售店发布澄清声明。
竞消委首席执行官高明新强调,当局不会为企业提供认证。本案中,竞消委从未核实AOX的研究结果,企业若在未获授权下声称产品获当局验证,属误导消费者。
他也提醒,企业在推广产品或服务时,不应滥用官方标志。
竞消委吁请公众,若发现不公平交易行为,可向新加坡消费者协会(CASE)举报;涉及虚假或误导性广告,则可向新加坡广告标准管理局(ASAS)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