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车水桥南路6岁印度尼西亚女童车祸丧命一案,38岁女驾驶将在星期三(4月8日)被控上法庭。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于2月6日上午11时50分,地点是牛车水佛牙寺龙华院外的停车场。车祸涉及一辆汽车,6岁女童希娜惨遭卷入车底丧命,女童31岁的母亲蕾莎则因内伤及骨折,被送往新加坡中央医院的重症护理病房接受治疗。涉及车祸的38岁女驾驶被逮捕

新加坡警察部队星期二(7日)发布文告说,驾驶肇祸汽车的38岁女子被逮捕,将在星期三被提控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以及疏忽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

来自印尼的女童一家四口结束海外假期后,经新加坡转机,原计划短暂停留一晚,却不幸遭遇事故。

女童的父亲认领遗体后,乘机将遗体运返雅加达,并在办完丧礼后立即来新加坡照顾妻子。据悉,女童的母亲在留医多日后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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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路交通法令,任何人若因疏忽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成,可判处最高1万元罚款、最长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并吊销各级驾照。任何人若因疏忽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罪成,可判处最高5000元罚款、最长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并吊销各级驾照。

时任人力部长兼内政部第二部长的杨莉明,在2019年国会修订公路交通法令时指出,内政部在决定是否以疏忽驾驶或危险驾驶提控任何人时,会根据个案情况进行评估。

其中,主要的考虑因素包括:

  • 驾驶方式是否可预见地会使其他道路使用者面临风险,并导致他们无法及时作出反应。被视为危险驾驶(而非疏忽驾驶)的行为包括:突然且无预警地切换车道、逆向行驶,以及严重超速。

  • 驾驶者是否在明知自己不具备安全驾驶条件的情况下仍然驾驶。被视为危险驾驶的行为示例包括:驾驶时使用手机,以及明知自己严重近视却不使用眼镜等视力辅助工具。

  • 道路情况是否要求驾驶者格外小心,而驾驶者却未做到。例如,当接近设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而其他道路使用者拥有通行权时。

根据警方公布的交通数据,致命车祸从2024年的139起,增加5.8%至去年的147起;致伤车祸则从2024年的7053起增至7560起,增幅为7.1%。

致命车祸并不仅发生在驾驶者超速或闯红灯的时候。即使车速较慢,驾驶者仅因疏忽驾驶或没有合理地顾及其他公路使用者,而导致严重及致命事故并不少见。

警方数据显示,超过半数(52%)的交通事故是因没有注意路况所致,其余导因包括未能有效控制车辆(11%)及疏忽变换车道(7%)。

警方强调将对疏忽驾驶、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生命或安全的驾驶者持严厉态度。所有驾驶者应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道路安全。交警将继续对违法驾驶者采取严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