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消费者从网购平台进口的家用电器,例如热水器和衣服烘干机等,若不符合我国节能标准,每次进口罚款最高可达1万元。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兼教育部高级政务部长普杰立医生,星期二(4月7日)在国会提出《节能(修正)法案》二读时说,当局有意从7月1日起落实执法机制,遏制消费者进口不符合规定的受管制家电产品来自用,确保用户遵守新规定。

消费者若进口不符合最基本耗能标准(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s,简称MEPS)和强制性能源标签计划(Mandatory Energy Labelling Scheme,简称MELS)的受管制家电产品,每次进口,罚款最高可达1万元。

这个罚款力度,与节能法令目前针对本地供应不合规产品的处罚,以及《1999年环境保护与管理法令》对进口不合规温室气体产品的处罚一致。

当局可要求本地运营或设业务电商平台 下架不合规产品

根据修正法案,当局可要求在本地运营或设有业务的电商平台,下架不合规产品,确保产品不会向本地消费者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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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局将对电商平台进行系统化监测,必要时会抽查违规产品,也会根据举报或投诉展开调查。

拟议中的相关条例,不涵盖二手或已使用的受管制产品,因为在监管过程中难以对这类产品的最基本耗能标准作出评估。监管范围将扩大至所有进口的受管制产品,但不包括能耗较低的受管制灯具。

普杰立说,现有的节能法令,只监管在本地销售和供应受管制产品的进口商、制造商和供应商,并未涵盖直接进口受管制产品自用的消费者,如家庭和商家。

就目前来说,这类进口家电并不多。但随着线上平台普及化,消费者更容易直接从海外购买相关产品,这类情况势必越来越普遍。一些企业也会直接进口商用储存冰箱等设备来使用。

因此,监管漏洞引发两重顾虑:第一,对本地供应和直接进口的同类产品,执行标准不一致。

第二,低能效进口产品推高企业与家庭的周期能源成本。虽然高能效设备的前期成本较高,但长远下来,会因为节省能源支出而更具成本效益。例如,符合MEPS标准的商业储存冰箱,周期成本平均较不合规产品低约三成。若采用能效较低的设备,最终不仅增加能源支出,也削弱整体减排成效。

普杰立指出,为适应监管调整,企业与家庭可继续利用现有的政府计划,抵消购买高能效管制商品时较高的前期成本。

以食品服务业与制造业的中小企业为例,只要符合特定标准,比如本地持股比率达30%,即可申请由新加坡企业发展局推出的节能津贴(Energy Efficiency Grant)。

家庭方面,居住在组屋及私宅的新加坡公民住户,可领取400元的气候优惠券,用来购买符合标准的节能家电。

今年1月12日至25日,环境局对修订节能法案展开公众咨询,为扩大MELS和MEPS计划的监管范围,收集大众反馈。

三巴旺西区议员傅丽珊在国会提问说,越来越多消费者直接进口电器,而这些产品未必具备良好能效。这类直接进口的产品因为省却了中间转介环节,通常比本地供应商的定价便宜不少。多数消费者在进口这类产品时,未必会优先考虑节能效益或长期节省电源成本。

她举例说,本地餐饮业者直接从原始设备制造商进口冰箱、冷藏柜和冷冻柜,主要因为价格比本地供应商的定价便宜六七成。

不过,这类设备使用寿命一般仅约一年半至两年;而本地供应商卖的产品能效较高、品牌较可靠,使用寿命约为两年至两年半。虽然直接进口产品在能效和耐用方面较差,但业者仍因为成本考量而决定进口电器。

《节能(修正)法案》二读未通过,星期三(8日)继续辩论。